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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市城区净化路10千伏配网建设项目等 2项工程核准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09-30 18:46:42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25/2021-000104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9-09-30
文  号: 昌州发改工〔2019〕50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昌吉市城区净化路10千伏配网建设项目等 2项工程核准的批复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你公司报来《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关于昌吉市城区净化路10千伏配网建设项目等2项工程核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建设昌吉市城区净化路10千伏配网建设工程、阜康110千伏变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现就核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昌吉市城区净化路10千伏配网建设工程

1.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项目位于昌吉市北外环路,计划新建一栋六层生产班组用房、一栋四层局部五层生产业务用房及消防水池、泵房、门卫室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4906.85平方米,总投资9249万元。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19年12建成,目前项目主体已封顶,申请用电容量1600千伏安,需由附近的配电网新建线路接入。

项目单位为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昌吉市城区。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计划分别由110千伏滨湖变10千伏备用4间隔、10千伏滨海一线1号杆各新建1回10千伏电缆线路,总长度0.67千米,至运维检修用房项目配电室,电缆采用300平方毫米,新建电缆井6座,断路器1台,隔离开关1组。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38.46万元,其中25%企业自筹,75%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运,将满足国网昌吉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用房项目新增负荷供电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于优化区域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该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6.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自行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7.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昌吉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位于滨湖110千伏变电站内,不涉及新增规划建设用地。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10.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阜康110千伏变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1.阜康市第一中学位于阜康市文博路与桃园路交汇处,建筑面积10.5万平方米,采暖锅炉采用空气源热泵采暖方式,报装用电容量7500千伏安,计划由110千伏阜康变新建10千伏线路供电;北外环市政路灯近期报装容量1050千伏安,附近公网10千伏线路未接入变电站间隔,导致接入受限。为满足阜康市第一中学电采暖用电需求和北外环市政路灯用电的就近接入需求,需要对110千伏阜康变扩建10千伏间隔。

项目单位为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2.项目建设地点:阜康市城区。

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期工程扩建阜康110千伏变10千伏出线间隔4回。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55.24万元,其中25%企业自筹,75%银行贷款解决。

5.项目环保和经济影响分析

间隔扩建后,可满足阜康市第一中学电采暖用电和北外环市政路灯用电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于优化区域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该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6.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自行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7.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阜康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证项目位于阜康110千伏变电站内,不涉及新增规划建设用地。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9.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10.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930


附件:

昌吉市城区净化路10千伏配网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社会资本

监理

其他

附件:

阜康110千伏变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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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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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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