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CJZ025/2021-00010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8-04-24 |
文 号: | 昌州发改工﹝2018﹞4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阜康市天山街10千伏配网建设 工程核准的批复 |
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报来《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关于阜康市天山街10千伏配网建设工程核准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增长、促内需的方针、政策,根据昌吉州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昌吉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为满足阜康市教育培训中心用电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阜康市天山街10千伏配网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国网昌吉供电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起止路线等)为:该项目位于阜康市城区。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新建10千伏线路2.15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42千米,导线采用JKLGYJ-10kV-240型绝缘导线,架空线路采用双回路设计,单边挂线,电缆线路 0.73 千米,电缆线路采用YJV22-8.7/15-3×70、YJV22-8.7/15-3×150、YJV22-8.7/15-3×300 型铜芯电缆,新建电缆井 5座。新建断路器一台(含FTU),新建环网箱1座(含DTU)。
四、项目总投资为174.94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3.73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阜康市天山街10千伏配电网建设工程的建成投运,将满足阜康市教育培训中心负荷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于优化区域网架,提高供电可靠性,保障该区域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六、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招标,采用自行招标形式,全部公开招标。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阜康市城乡规划局《关于阜康市四中双电源建设工程的规划预审意见》、阜康市国土资源局《国网新疆电力公司阜康市供电公司关于征求阜康市四中双电源建设工程线路路径用地意见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24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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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康市天山街10千伏配网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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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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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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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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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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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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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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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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