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 | CJZ025/2022-000134 | 信息分类: | 卫生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发改委 | 发文日期: | 2018-11-26 |
文 号: | 昌州卫发〔2018〕133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转发《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的通知 的通知》的通知 |
各县市卫生计生委,州人民医院、中医医院:
现将自治区卫计委《转发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的通知的通知》(新卫医发〔2018〕88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昌吉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昌州卫发〔2018〕39号)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部署,加大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力度。州卫计委已将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医院巡查、等级医院评审、新增床位审批以及医改补助等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将开展改善医疗服务工作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抓手,确保各项措施切实可行且见成效,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
各单位按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考核指标”积极开展自评,并将自评报告于11月27日下午17:30前以电子版形式报至州卫生计生委。
联系人:丁东峰
联系电话:2344935
电子邮箱:2275036330@qq.com
昌吉回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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