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自治州政协副主席、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赖胜利
2016年1月26日在自治州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
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自治州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自治州政协各位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5年,在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州上下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工作总基调,及时采取措施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州经济保持了稳定增长的势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40亿元,增长12%,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其中:一、二、三产分别增长4.9%、15.3%和11.2%。三次产业比重为22.1:48.2:29.7;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00亿元,增长1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10亿元,增长10.4%;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亿元,增长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55元,增长1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0元,增加812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自治州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较好完成。
(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转方式调结构取得明显成效。
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州各项决策部署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落实自治州应对经济下行压力10个方面38条措施上狠下功夫,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工业经济结构不断优化,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全年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437亿元,同比增长15.4%。实现州属工业增加值334亿元,同比增长18.1%。新型工业化指数达到50.8%。准东发展取得重大突破,“西气东输”外输管道建设和“准东—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7个“疆电外送”配套电源项目已实现主体工程基础出零米的目标任务,具备开春后立即复工的条件。3个疆内平衡电源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量的70%。40万千瓦风电、16万千瓦光伏项目已建成并网发电。新能源取得突破性进展,“准东新能源基地规划建设”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昌吉高新区、阜康产业园创建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现代农牧业稳步发展,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预计实现一产增加值252亿元,增长4.9%。种植业结构和区域布局不断优化,全州正播面积799.95万亩,小麦种植面积276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7.1%。棉花种植面积117.6万亩,调减86.6万亩。特色作物种植面积达到225万亩。种植蔬菜45万亩,设施农业达到10.5万亩。新增苗木花卉3.1万亩达到27.1万亩,占全疆的52.1%。夏粮喜获丰收,预计全州小麦总产达到110万吨,连续四年突破100万吨大关;畜牧业呈现稳步健康发展势头,预计牛出栏62万头、羊出栏560万只;肉、奶、蛋产量分别达到55万吨、90万吨和8.5万吨,畜牧业产值预计达到186亿元。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比重56%;新增高效节水57.3万亩达到550万亩,呼图壁齐古、奇台碧流河等重点水利工程进展顺利;无人机飞防、GPS导航播种、棉花化学自封顶技术、高效节水滴灌等先进技术的使用不断加大。现代农业技术广泛运用,全州落实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51个,州级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30个、州级千亩连片高产攻关点或高效示范点100个。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各类农民合作社达到3517家,新增州级示范社60家。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制定了《自治州农业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应急防控预案》和《农业植物检验检疫性有害生物应急封锁控制预案》四项预案。惠农政策全面落实,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34759.61万元。
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服务业平稳较快增长。全州预计完成三产增加值338亿元,增长11.2%。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全州计划实施第三产业项目9个行业10大类共460个,项目总投资833.02亿元。2015年,460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已完工项目284个),开工率100%,已完成投资303.9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业、餐饮娱乐等为主的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亿元,增长11%。加快推进旅游创新区建设,打造智慧旅游服务平台,创建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产业集聚试验区”。“三大旅游环线”知名度不断提升,自驾游、周末休闲游成为旅游新热点,开展美食节、碧玉节、菊花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全州实现旅游收入130亿元,增长19%。完成旅游重点项目投资35亿元;商贸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重点项目投资106亿元,增长17%。市场供应能力不断提升,和谐友好购物中心、碧琳城特色商业街等一批商业综合体投入使用。现代商贸物流业发展加快,推进24个重点商贸物流项目建设,完成投资25亿元。推进7个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完成投资3.5亿元。全州新建社区蔬菜直销店20家。强化价格监管,积极开展节假日和建设领域涉企收费、教育收费、医疗价格、旅游市场、明码标价等价格收费检查工作,市场供应充分,价格秩序稳定。
(二)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重点项目进展顺利。
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00亿元,同比增长11%。以“现代服务业攻坚年”为契机,重视现代服务业项目布局,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产完成投资16亿元,同比下降22.9%;二产完成投资954.1亿元,同比增长7.4%;三产完成投资429.9亿元,同比增长23.1%,增速近两年连续高于全州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投资增速。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自治州100项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率100%,完成投资588.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5.8%。
(三)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
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显著增强。投入资金32.7亿元完成288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9%。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新疆大剧院等一批重点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完成公共建筑物抗震加固改造10.53万平方米,启动老旧小区改造21个,物业覆盖率达到83%,热电联产覆盖率达到93%。深入推进7个特色乡镇、20个中心村示范工程和16个乡镇、9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了“园林城市”、“节水型城市”、“智慧城市”创建活动。全州七县市实现综合性公园全覆盖,阜康市创建为国家园林城市,昌吉市国卫复审通过验收并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力推动“蓝天行动”计划,下发了《自治州“蓝天行动”计划2015年度实施方案》,投入63.6亿元实施“蓝天行动”治理项目247个。加快推进三北防护林、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等重大生态工程,新增人工造林33.4万亩。农业清洁生产全面推广,农田废旧地膜回收利用效果明显。玛纳斯县被列为首批新疆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区,建立全疆首个生态环境保护产学研联合基地。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州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意见,依法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十二五”前四年累计降低自治州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9.41%,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加强工业、交通、建筑、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强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耗监管,60个“万家企业”累计完成节能量861743吨标准煤,完成国家下达节能量任务的239%。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成功创建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和玛纳斯县国家循环经济县示范试点。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扎实推进,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实现全覆盖。乌昌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准东、南部矿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财政收入持续增加,金融信贷稳步增长。
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亿元,同比增长10.4%。金融信贷对项目建设和社会消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1038.13亿元,比年初增加69.74亿元,增长7.2%,贷款余额897.86亿元,比年初增加82.09亿元,增长10%,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86.49%。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券12.29亿元,新增村镇银行1家、互联网金融网络借贷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5家。
(六)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对外开放不断扩大。
预计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6.7亿美元。完成招商引资项目515个,到位资金1340亿元,位居全疆第一。积极融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新疆五大中心战略,制定了《昌吉州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政策体系》,确定了“137”战略,为下一步申报乌昌自贸区奠定基础。自治州首个进口保税仓库、首个海关监管仓库投入使用,特变电工荣获新疆首家中国出口质量安全示范企业荣誉。
(七)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成效显著。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发展活力明显增强。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26项,州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66.6%。创新金融服务模式,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68.3亿元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国有农用地管理成效显著,分类处理国有农用地359万亩,退出非法耕地63万亩,填埋机井1049眼,收缴“三费”3.62亿元。创新建立“四位一体”投融资模式,组建州投融资集团,贷款14.5亿元用于215家中小微企业。
(八)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对口援疆工作顺利推进。
自治州连续五年实施“民生建设年”活动,财政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7%。年度实施建设类民生项目20类100个(含404个子项目),开工率100%,已完成投资131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4%。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7077套,建设“安居富民”工程11000户。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工作,木垒县、吉木萨尔县和呼图壁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验收,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职业教育联盟快速发展,校校合作成效显著。双语教育积极推进,投入资金7422.2万元,完成双语幼儿园14所,双语覆盖率达96.5%。全州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2%、99.2%。“学生饮用奶计划”实现全覆盖;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全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人数参合率99.6%,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全覆盖;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投资16亿元,实施35个“一场四馆一院”项目。行政村文化室实现全覆盖,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9.61%、98.24%。圆满完成第四届中国新疆国际民族舞蹈节,积极推进第十三届全国冬运会、开展乡村百日文体活动竞赛、百日广场文化活动2760余次,放映农村电影6480余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接待读者近2.5万人次。成功打造《别失八里》、《千回西域》文化大戏。昌吉州获得全疆唯一一个创建全国第三批公共文化示范区资格。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0万人次。城乡解困、城乡低保惠及群众3.8万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97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2家、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216个,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对口援疆工作顺利推进。突出民生优先,47个援疆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到位援疆资金2.83亿元,实现了“项目100%开工、援疆资金100%到位”目标任务。突出优势互补,福建全年引进产业项目8个,总投资71.48亿元,到位资金23.1亿元。制定了《福建省“十三五”对口支援新疆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山西省“十三五”对口支援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开展了“十二五援疆项目回头看”活动,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领,进一步总结交流了经验,启发明确了发展思路。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执行的最后一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指标全面完成,“十二五”时期是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之一。综合实力跨上新台阶,主要经济指标位居全疆前列。预计“十二五”末全州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40亿元,年均增长15.2%,完成翻一番任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亿元,年均增速27.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6亿元,年均增长15.9%;人均GDP达到71800元,约11121美元。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第三产业比重由28.2%提高到29.7%。投资规模显著扩大,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894亿元,年均增长42.9%,有力支撑了全州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水利、交通、能源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建设和投产,基础设施薄弱的瓶颈制约得到有效缓解。连续五年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重大突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3589元增长到25855元,年均增长12.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8806元增长到15630元,年均增长12%。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和挑战:面对“三期叠加”严峻复杂形势,经济增长过度依靠资源能源消耗支撑和低成本劳动力,发展模式较粗放,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消费和创新对经济的带动作用依然不明显,转型升级任务较重;国家对能源消耗、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实行三项“双控”,生态环境、水资源等瓶颈制约更加趋紧,节能减排压力加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整体过元后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稳定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新疆正处于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裂斗争激烈期、干预治疗阵痛期,分裂和反分裂斗争尖锐复杂,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任务艰巨。
二、2016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对巩固当前发展改革良好态势,推进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6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理念引领、问题引领、实践引领,坚持“守望相助、稳中有为”,坚持“一个围绕、三个必须”,坚持“稳定不能乱、发展当表率”,保持好“四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工作重心。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推动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加快“三个率先、两个走在前列”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达到1234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5%,达到117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达到1568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达到260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达到28000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800元以上,达到16430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以内。
(一)确定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达到1234亿元。主要考虑:
一是受全国经济下行压力、市场需求低迷等多重影响,2016年国家预计GDP增长6.5%以上,自治区预计增长7%左右。二是根据国家中长期发展目标到2020年翻一番的要求,我州已于2015年完成。三是由于全国经济发展进入“换挡期”,GDP由前期的高增长区间转变为中高增长区间,增速设定在8%符合中高速增长的合理区间。四是自治州正经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是落实和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促进产业转型的实施意见的关键期,适度调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有利于促进自治州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五是2016年增速(8%)高于国家1.5个百分点,高于自治区1个百分点。六是进一步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十二五”经济高速增长,但经济发展仍主要依靠投资拉动,依靠“原”字号企业拉动,企业的创新动力不足,经济发展质量不高。七是根据“十二五”末我州“三个率先”、小康社会指标完成情况。
(二)确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达到1568亿元。主要考虑:
一是根据自治区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二是优化投资结构,根据“两个不低于”,突出三产比例,提升服务业在投资的比重。三是经测算,固定资产投资12%的增速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的增速可以支撑地区生产总值8%的增长。四是根据自治州2016年建设项目规划中项目总投资的测算情况。
(三)确定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6.5%,达到117亿元。主要考虑:
一是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已于2012年提前完成“十二五”翻一番目标。二是已于2013年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三是2016年自治区增速为5%,我州较自治区增速高1.5个百分点,增长6.5%,达到117亿元。
(四)确定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达到260亿元。主要考虑:
一是按照州党委提出的“两个不低于”要求,同时为进一步调优自治州三次产业结构。二是经测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的增速和固定资产投资12%的增速可以支撑地区生产总值8%的增长。
(五)确定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达到28000元。主要考虑:
一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于2014年,提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20000元)。二是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按8%以上的增速,可于2016年提前完成翻一番任务。
(六)确定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00元以上,达到16430元。主要考虑:
一是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于2014年率先在全疆实现整体过万元。二是自治州“十二五”末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630元,远远大于全疆平均值。三是随着国家“三农”扶持政策和涉农投资力度加大,我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但随着基数逐年增大,第一产业占三次产业的比重逐步降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较快增长难度加大。
(七)确定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6%。主要考虑:
根据自治区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速设定为6%。
(八)确定人口自然增长率11‰以内。主要考虑:
根据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关于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将人口自然增长率由8‰调整为11‰较为合适。
(九)确定城镇登记失业率3.5%以内。主要考虑:
根据“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控制在3.5%以内。
三、2016年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全力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重点抓好“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全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提升,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一)加快新型工业结构转型升级。
坚持“两个可持续”,以园区建设为载体,把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作为突破,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加大产业集群发展力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转型升级,实现工业增加值达到480亿元,增长10%,其中:州属工业增加值达到374亿元,增长12%。坚持把新型工业化作为第一推动力,举全州之力加速准东崛起。跟踪推进新粤浙输气管线工程和总装机容量1320万千瓦的准东至华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加快7个“疆电外送”和3个“疆内平衡”电源点项目建设。5个煤制气示范项目、3个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示范项目争取获得国家批复。启动准东第二条“疆电外送”通道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宜化60万吨煤制尿素、60万吨PVC、50万吨烧碱、8万吨三聚氰胺建成投运,国泰新华煤化工一期、亿晶蓝宝石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煤炭资源就地转化率,推进建设国家大型煤电煤化工基地。推进电解铝项目建设步伐,加快形成325万吨产能,不断延伸电解铝产业链,加快建设千亿投资千亿产出的“煤电铝一体化”、“煤基新材料”、“铝精深加工”、“煤化工一体化”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着力打造以阜康抽水蓄能电站以及准东-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新能源基地的建设,打造千万千瓦新能源产业基地。支持“生物新材料可以产业园”和“信息化工产业园”两个百万吨级园区建设。加快国泰新华煤基精细化工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用足用好400万千瓦风光电绿色能源项目,今年争取200万千瓦落地。加快际华七五五五、秀辉等纺织服装项目建设,提升纺织服装业发展水平。加快培育壮大信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先进装备制造、煤炭煤电化工、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新能源“五大基地”。加快“两化融合”步伐,广泛开展“互联网+”行动,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构建具有昌吉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投入43亿元,完善各类园区基础设施,不断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坚持“抓大不放小”,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培育一批科技型、孵化型、成长型“小巨人”,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用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设立专项资金,不断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二)大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发展。
按照“稳粮棉、强畜牧、增特色、重加工、树品牌”总体思路,以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绿色、生态、有机、清真为特色,以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为核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持续加强农业供给侧改革,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形成粮经饲兼顾、农林牧结合、种养加一体,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实现一产增加值262亿元,增长4%。大力发展肉牛肉羊、苗木花卉、现代种业、酿酒葡萄等优势特色产业,建设西部种业之都和清真食品生产加工基地。不断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加快新疆农科城和西部农业研究中心建设,推广无人机飞防作业300万亩、GPS导航播种、棉花化学自封顶技术、高效节水滴灌等先进技术的使用,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达93%以上。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和转移就业,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设施农业、互联网+农业,提升现代农牧业科技水平和支撑能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区、州党委关于农村土地清理等一系列重大部署,保障农业健康发展。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州县乡村四级监管体系,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
(三)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
按照“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发挥优势、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继续坚持“两个不低于”,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围绕服务消费、信息消费、绿色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农村消费等六大消费升级领域和方向,重点培育发展旅游、文化、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信息、健康养老等产业,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378亿元,同比增长12%。实施8个行业9大类(403个)现代服务业项目,总投资907.56亿元,计划完成投资291.2亿元。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建设,进一步推进“三大旅游环线”,打造提升重点景区景点,开发乡村游、自驾游、休闲游、特色游等旅游新业态,促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打造连接乌昌石、贯穿昌吉州,一二三产融合、城镇乡村互动,带动千亿投资、十万人就业的天山北麓黄金文化旅游产业带。发展旅游信息化平台建设,打造新疆旅游发展的“智慧门户”。加快推进天山天池、北庭故城、江布拉克、百里丹霞、鸣沙山等优势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印象西域旅游文化园、天山天池文化产业园、中华碧玉园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推进“四大物流基地”等重大物流基地建设,加快北庭物流园、申达仓储物流、欧亚国际物流港等项目建设,创新发展第三方物流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加快信息产业发展,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加快新疆信息产业园、智慧昌吉建设,加快新疆电信信息化体验示范基地、中国移动(新疆昌吉)通信物资仓储中心和数据中心机房建设,加快丝路特产电子商务、北庭电子商务、裕丰电子商务等电子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加快商贸物流基地和一批专业市场、特色商业街区建设,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培育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等新兴业态,全面推进商贸流通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9073”养老模式,大力发展集生态农业、医疗保健、体育健身、养老服务于一体的健康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产业,稳步推进“四位一体”运行模式,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四位一体”模式健康运行。倡导“互联网+”、“文化+”理念,培育新型业态。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加强重点领域改革。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需求侧结构管理。加快推进准东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构建现代产业、经济管理、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投融资、人才保障“六大体系”。一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实体经济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打出改革措施“组合拳”,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社会保险费成本、财务成本、物流成本、电价成本等方面的成本。改善优质企业经营能力,增强优质企业竞争力。通过严格环保、能耗、技术标准,倒逼过剩产能退出。落实自治州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动非城镇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释放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二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央企和区属国有企业属地法人注册、合资合作。三是深化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水权、林权改革,做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搭建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综合产权有序流转,激发城乡一体发展活力,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四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推行PPP、企业债券、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大力推广“四位一体”融资模式,力争全年融资规模达到20亿元以上。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形式平等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加强协调指导,运用价格调整机制,选择更多有稳定现金流和回报预期的项目吸引社会投资,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推动设立铝产品等大宗期货交易中心。五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审批事项最少、效率最高、服务最优”为目标,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不断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创新审批流程。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政务服务更为高效透明、公平公正。六是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制度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
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实施创新驱动,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着力增加创新资源供给,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三大国家级园区、两大国家级创新平台为支撑,加强产学研合作,培育“众创空间”5家以上。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2家以上,新建自治区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和标准化战略,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提升昌吉特色产品市场竞争力,创建新疆名牌产品10个以上。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根据产业需求招才引智,以人才带项目引企业促投资。
不断加大对外开放。紧紧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发挥主体作用和比较优势,推动外向型经济发展。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平台,规划建设海关特殊监管区,加快中疆物流保税仓库、保税中心和中亚农机机电产品出口采购基地建设。加强乌拉斯台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推动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向外向型经济转化,支持特变电工、等龙头企业扩大对外投资,深化与周边国家经贸、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交流合作,加快“走出去”步伐。进一步提升整合各类展会和论坛,提升影响力,增强实效性。围绕六大支柱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定向精准招商,提高投资有效性,不断优化投资结构。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460亿元以上,增长10%。发挥驻外机构四大平台作用,加快乌昌经济一体化步伐,推动闽昌、晋昌融合发展,促进军地、兵地、油地协调发展。
(五)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坚持把城镇化作为实现率先发展的重大引擎,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高效益经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坚持“五大统筹”,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富有活力、方便快捷、团结和谐的城市,把昌吉州建成“花儿”一样令人羡慕的地方。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加快形成以支点城市为引领、精品县城为支撑、三大园区为驱动的城市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推进昌吉市第三水厂、奇台县水磨河综合整治等城镇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完成一期市政基础设施、景观、防洪工程建设,完成二期500户城市居民搬迁安置工作。深入推进7个特色乡镇、14个中心村(社区)示范工程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加大农田水利、农村沼气、饮水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设村庄美、村民富、村风好的美丽乡村。完成城镇保障性住房8278套、安居富民7520户、抗震加固24.2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万平方米等建设任务。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试点推行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完善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将市政、园林、环卫管护项目推向市场。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严厉查处私搭乱建等行为。拓宽社区服务业领域,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六)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补短板、调结构、强基础,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持续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加大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争取力度,加快重大水利和铁路、机场、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乌昌磁悬浮铁路(轻轨)、奇台(准东)支线机场规划建设,加快昌吉市第三水厂、阜康客运枢纽建设,完成昌吉、奇台客运站建设。推进G7吐乌大高速公路改扩建、G30线乌奎高速公路改扩建、G216线五彩湾至富蕴高速公路和G331线鸣沙山至乌拉斯台口岸公路等国省干线公路及400公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呼图壁县齐古水库、奇台县碧流河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打好扶贫脱贫攻坚硬仗。以木垒县和扶贫开发重点村为主战场,坚持“六个精准”,实施“五个一批”,摸清底数、精准识别、动态管理,整合社会扶贫资源,因地因户因人综合施策,确保3个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摘帽,1343户、3465人脱贫。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就业作为第一目标,优化创业就业环境,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基层就业服务、公共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突出做好“两后生”、大学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不断加强对农民工、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的技能培训,使劳动者更好的适应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大力扶持创业型和劳动密集型项目,优化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着力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继续支持双语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民汉合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加快实施学前三年和高中阶段免学费教育,做强做实“四大职教集团”,建设教育强州。继续推进民生工程建设。坚持民生优先、群众第一,继续实施“民生建设年”活动,实施19类100项(396个子项)建设类民生项目,年度完成投资110亿元。
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提高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地州级医院标准化、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妇幼保健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等项目的实施,加快发展社会办医,不断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大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扎实开展全国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活动,全面实施中心乡镇体育馆、广播电视户户通、县市“一场四馆一院”项目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全面落实农牧民健身工程,增强全民体质。加强竞技体育人才培养,提升竞技体育水平。打造文化品牌,积极扩宽《千回西域》、《别失八里》演出市场。
保住救助养老等民生底线。统筹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快儿童福利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等兜底制度。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老年活动中心、县市民政福利园区和农村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
(八)强化物价监管。
把稳定价格水平作为重要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控政策,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继续发挥价格调控部门的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完善价格调控措施。完善市场价格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重要商品价格指数体系,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关注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菜篮子”“米袋子”以及重要服务收费和价格动态。对倾向性、苗头性价格违法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跟进、及时报告、及时处置。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合理安排政府管理价格调整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的价格监督,全面清理和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继续做好涉企收费、教育收费专项、医疗服务价格、旅游市场、物业收费、重大节假日明码标价检查,并适时推进建设领域价格和收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九)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
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州,把环境和绿色作为最大的资本,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加快推进“洁净昌吉”和“美丽昌吉”建设。继续全力推进“蓝天行动”计划。划定生态红线,实行严格管控。积极推进乌昌大气联防联控,加强昌吉市空气质量综合整治,关停华电二期2×12.5万千瓦发电机组及亚中热力等四家环保不达标供热企业燃煤锅炉,整治城乡结合部2000余家散烧燃煤小锅炉。全面加强阜康市、准东地区。玛纳斯县、南部矿区、头屯河沿岸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关停吐乌大高速公路阜康段两侧严重污染企业。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污水、垃圾、医疗废弃物等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年内所有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并投运,重点镇区完成10个环境治理示范项目。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减排,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节能减排工作,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大力淘汰煤电、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推进农村土地清理。抓好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强化循环经济试点监管,加快在重点行业、领域形成循环经济模式,提升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大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河谷植被保护与恢复、阜康生态屏障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新增造林20万亩。加大世界自然遗产地、卡山自然保护区、玛纳斯湿地公园、重要水源地等保护。强化“井电双控”管理,实现减水6521万方、退地10.4万亩。
(十)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
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年”活动,完成100个州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510亿元的目标任务。加大项目跑办力度,不断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对接衔接,积极落实中央补助投资项目配套资金。坚持产业链招商、差异化招商、精准招商,不断优化投资结构,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460亿元以上,增长10%。
(十一)扎实做好援疆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第五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重点抓好扩大就业、推进教育援疆、加大基层特别是农牧区支持力度、干部人才培养培训、推动交往交流交融、基层反恐维稳和组织政权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统筹科学推进产业援疆,促进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95个援疆项目,总投资21.36亿元,援疆资金6.76亿元。完善援疆工作机制,加强对援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推动援疆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委员,2016年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州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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