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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发布日期: 2017-07-28 22:52:11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自治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

2015年2月 日在自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州发改委主任赖胜利

各位代表: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自治州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4年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014年,在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全州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三个率先”核心目标,抢抓机遇、攻坚克难,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自治州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60亿元,同比增长16.1%,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破千亿大关任务。其中:一、二、三产分别增长5.6%、25.2%和9%。三次产业比重为24.4:49.6:26;人均GDP达到65100元,突破一万美元大关,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60亿元,增长25%;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突破百亿大关,增长23%,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翻一番任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亿元,增长16.8%。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23293元,增长11%;农牧民人均纯收入14818元,增加1485元,率先在全疆实现整体过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自治州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较好完成。

——工业经济保持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步伐加快。全年预计实现工业增加值428亿元,同比增长28亿元。实现州属工业增加值330亿元,同比增长33.8%。实现工业园区工业增加值200亿元,同比增长40%。加快推进准东建设步伐,“疆电外送”第二条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配套电源项目已取得国家路条,并具备核准条件,近日将取得自治区政府核准。准东煤制气示范项目,已获国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有序推进。6家准东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已上报国家申请开展前期工作,五彩湾、芨芨湖综合综合服务区建设步伐加快。优势支柱产业不断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增43家达到350家,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65家达到185家,国泰新华、蓝山屯河等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建设。

——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预计实现一产增加值259亿元,增长5.6%。全州正播农作物面积达到818万亩。现代畜牧业发展迅速,肉牛肉羊产业发展壮大,各类畜产品稳步增长,新增肉羊出栏60.2万只,新增肉牛出栏6.03万头;肉、奶、蛋产量分别为54.15万吨、87万吨和8.5万吨;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总产值的56%。新建高效节水45.3万亩达到496万亩。现代农业技术广泛运用,全州落实万亩现代农业示范园40个,千亩连片高产示范点274个。农民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174家,成员达到10.66万户,入社率61%。新增99家合作社列入自治区合作社名录库。惠农政策全面落实,惠农补贴达到20.6亿元。

——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现代服务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州预计完成三产增加值275亿元,增长9%。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全州9个行业10大类(469个)项目,2014年计划完成投资328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6%。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房地产、金融业、餐饮娱乐等为主的服务业发展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3亿元,增长16.8%。制定出台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实施纲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北庭故城遗址成功创建为世界文化遗产,天池景区成功申报新疆首家全国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全州实现旅游收入114.6亿元,增长31%。完成旅游重点项目投资32.5亿元。商贸流通能力持续增强,推进12个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完成投资5.1亿元。健全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新建社区蔬菜直销店42家、农家店92家。强化价格监管,积极开展节假日和各类专项收费检查工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编制完成主体功能区规划及自治州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规划,出台《昌吉回族自治州推进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完成城镇建设投入206.9亿元,城市供水、排水、供气、供暖、道路等城镇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显著增强。自治区城市设计、城乡规划信息化、“三规合一”试点地州工作有序推进。头屯河综合整治区域统一规划、协调发展,一期搬迁工程全面完成,新疆大剧院建设主体完工。不断推进投入12.5亿元实施14个特色乡镇、34个中心村建设。加强城市管理,新增物业服务面积38.81万平方米,拆迁违法违章建筑10万平方米。

——固定资产投资稳步增长,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260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工业完成投资890亿元,增长21.3%;以“现代服务业攻坚年”为契机,重视现代服务业项目布局,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一产完成投资20亿元,同比下降2%;二产完成投资891亿元,同比增长21.3%;三产完成投资349亿元,同比增长39%。投资结构比由上年同期的2:73:25,调整为1.5:70.7:27.8。继续开展“项目推进年”活动,自治州100项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率100%,完成投资575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深入。把节能减排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完善节能减排工作机制体制。编制完成了《昌吉州主体功能区规划》、《昌吉州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晰了昌吉州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和主体功能,最大限度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促进节能降碳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着重加强了煤炭、化工、有色、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严格落实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送制度。深入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累计淘汰落后产能企业34家,淘汰落后产能690.12万吨,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利用量500万吨。建立能耗预警机制,实行能耗数据联审制度。扎实推进“蓝天行动”计划,创新建立“四位一体”联动机制,乌昌区域大气联防联控进一步加强,准东、南部矿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财政收入持续增加,金融信贷稳步增长。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0亿元,同比增长23%。金融信贷对项目建设和社会消费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968亿元,比年初增加43.5亿元,增长4.7%,贷款余额816亿元,比年初增加162亿元,增长24.8%,金融机构存贷比达到84%。

——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共执行招商引资项目436个,落实到位资金首次突破千亿元,达到1212亿元,到位资金位居全区各地州第一,较上年同期增加289亿元,同比增长31%。全州预计完成贸易进出口总额5.7亿美元。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家,合同外资额3732万美元,实际投资6046万美元。新批境外投资项目2个。执行境外工程承包项目12个,工程合同总额40.54亿美元,实际完成工程营业额16.79亿美元。

——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发展活力明显增强。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加快。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117项,州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58.8%。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全州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人数参合率99.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并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深入推进阜康市和昌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对口援疆工作顺利推进。继续深入开展“民生建设提升年”活动,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到142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8%。年度实施民生项目21类100个(含442个子项目),完成投资166亿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23%。完成保障性住房14353 套,建设“安居富民”工程11662 户,“牧民定居”工程3010户,提前一年完成规划建设任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31个,130.2万平方米。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均衡发展工作,全面推进38所“双语”幼儿园建设,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投入使用,全州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到92%、99.2%。“学生饮用奶计划”实现全覆盖。成功承办自治州成立60年州庆、区州民运会等活动。“气化东三县”主管道全线贯通,年输气规模可达1.23亿立方米,惠及50万群众。对口援疆工作顺利推进,47个援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到位援助资金3.68亿元,实现了“项目100%开工、援疆资金100%到位”的目标任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2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8.1万人次,城乡解困、城乡低保惠及群众3.8万人。打造州级居家养老示范点30家,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123个、残疾人社区康复站和日间照料站18个。木垒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600元以上,全州所有村实现过万元目标。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存在着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制造业投资增长放缓,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压力大;二是投资增长压力较大,结构不优,后劲不足的问题突出;三是经济长期快速发展,一些地方水资源和环境承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节能减排压力较大。

二、2015年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州、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三大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坚持以改革统领全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的引领作用,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取得实质性进展,促进自治州经济工作迈上新台阶。

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3%,达到1166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达到112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7%,达到147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达到240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达到250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000元以上,达到15500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

确定地区生产总值1166亿元,增长13%。主要考虑,一是受全国经济增长下行、市场需求低迷等多重影响,全国已经调低2015年预期增长目标,自治区也由2014年的10%调减为2015年的9%左右。二是2014年GDP突破千亿大关,已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三是自治州正经历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是落实和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促进产业转型的实施意见的启动期,适度调低地区生产总值的增速,有利于促进自治州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提高经济质量。

确定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590亿元,增速由去年的25%调减为19%,其中工业增加值480亿元,增速由去年的27.7%调减为20%;州属工业增加值397亿元,增速由去年的32%调减为21%;主要考虑,一是今后我国将全面推进依法执政,进一步严格项目审批程序,增加了项目审批的难度,延长了审批的时限。二是随着节能减排政策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部分县市将无法落地重工业项目,一批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产能将不断被淘汰,使得自治州工业增速回落。

确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475亿元,增长17%;主要考虑,一是根据自治区将2015年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速下调至21%。二是截止到2014年底,全州已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投资3729亿元,按照2015年17%的增速,累计到“十二五”末预计将完成投资5203亿元,超过“十二五”规划目标1203亿元。

三、2015年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加快新型工业化转型升级。

坚持“两个可持续”,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产业集群发展为突破,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新型工业化转型升级,积极适应新常态,实现工业增加值达到480亿元,增长20%,其中:州属工业增加值达到397亿元,增长21%。大力推进电解铝项目建设步伐,重视下游产品开发,争取年底形成325万吨电解铝产能。加快3家已取得“路条”煤电项目建设,确保蓝山屯河、国泰新华等重大项目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力争将军庙矿区总体规划获得国家批复,准东“疆电外送”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配套电源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煤炭分级分质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尽快取得国家“路条”,争取煤制天然气示范项目取得核准。大力推进风能、光能、水电、油页岩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在木垒县和奇台县建设“千万千瓦级”风光电外送基地,预计2015年,全州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000兆瓦。加快煤炭、纺织和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淘汰一批落后产能,引导企业提质升级。加快发展现代煤电煤化工、装备制造、石油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优势支柱产业集群,抓好铝产品精深加工、电力装备制造业,支持混纺、棉纺、纺织服装、刺绣等产业发展,提升园区集聚能力,完成园区工业增加值312亿元,同比增长19%。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作用,加大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发展一批特色中小企业。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和创新工程,进一步提升改造传统产业。创新昌吉油田开发模式,力争在油气资源联合开发、本地炼化上实现新突破。

(二)加快现代农牧业发展。

以农业产业化发展为依托,转变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强化科技创新推广,持续提高农民收入,全面推进现代农牧业发展水平,实现一产增加值271亿元,增长5%。继续稳定粮食种植,优化种植结构,扩大良种覆盖面。不断提高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积极打造特色农产品建设,大力发展现代种业、苗木花卉、酿酒葡萄、仓储保鲜等优势特色产业。继续抓好以“土地股份合作”、“草畜联营合作”等模式经营体制,推动农村劳动力整体转移,大幅度、多元化增加农民收入。积极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提升奶产业、强力推进肉牛肉羊业发展。确保总出栏肉牛62万头、肉羊588万只。加快现代农牧业示范园和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推进新疆农科城和西部农业研究中心建设,大力推广农用无人机飞防作业、卫星导航自动驾驶等高新技术,种植业机械化水平达92%以上,新增高效节水40万亩。积极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农村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涉农服务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应用。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坚持“两个不低于”,继续深入开展“现代服务业攻坚年”活动,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305亿元,同比增长11%。贯彻落实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创新区”实施纲要。结合“三大旅游环线”,发挥新疆天山、北庭故城遗址两个世界级遗产品牌引领作用,加快建设“乌昌石城市群”城市近郊休闲度假基地。全年实现旅游收入125亿,同比增长15%。继续抓好中华碧玉园、西域春河景观带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积极推进物流基地和一批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及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培育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新型业态,加快推进商贸流通重点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06亿元,同比增长17%;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金融产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我州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积极发展小额贷款,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构建政府、企业、金融、保险“四位一体”的融资体系。

(四)加快经济体制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继续取消和下放投资、价格、收费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简化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二是深入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初始水权、林权改革,做实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搭建综合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综合产权有序流转,激发城乡一体发展活力,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三是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稳步实施天然气改革,做好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巩固完善低电价政策,进一步发挥低电价优势。四是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巩固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五是深化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积极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要求,加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项目资金管理,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提高财政支出透明度。

(五)统筹区域协调发展。

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布局的原则,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行动计划,加快形成以支点城市引领、精品县城支撑、三大园区驱动的城市发展格局。启动准东通用机场、南部山区环线项目建设,完成昌吉市世纪大道和昌吉高新区乌奎高速互通立交等交通项目,加快推进三个支点城市客运枢纽项目,构建立体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完成7个特色乡镇、20个中心村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进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完成二期搬迁安置和一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一期河道水工程和景观工程建设。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引入市场机制,探索将市政、园林、环卫管护项目推向市场。大力开展城乡结合部综合整治,严厉查处私搭乱建等行为。拓宽社区服务业领域,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六)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重点推进G312线昌吉过境段公路、昌吉市世纪大道乌奎高速立交桥、昌吉榆树沟高新区乌奎高速立交桥建设项目及4条重要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推进呼图壁县至芳草湖公路39.6公里改建、奇台县X182线岔口—国家级天文台—江布拉克景区公路改建、昌吉市S203线头屯河水库大坝跨线桥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呼图壁县齐古水库、奇台县碧流河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

(七)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深入开展“民生建设提升年”活动,年度实施20类100个(404个子项)建设类民生项目,全年完成投资110.7亿元。围绕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好城乡基础设施延伸对接,实现共建共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农村沼气、饮水工程等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大社会事业投资力度,继续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校园环境改造和特殊教育、农村教师周转房等工程,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项目实施进度,继续重点支持双语幼儿园、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医院建设、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县级妇幼保健院等建设项目的实施。继续实施城市供排水改扩建、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供热、天然气入户等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力推进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建设。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17077套,完成11000户安居富民建设任务,完成公共建筑物抗震加固5.6万平方米。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确保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5万人,农村富裕劳动力转移12万人次。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州老年活动中心、县市民政福利园区、儿童福利机构、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敬老院等项目建设,完善社会化养老体系。

(八)强化物价监管。

进一步加强市场价格调控与监管,完善价格调控措施,稳步推进价格改革。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米袋子”、“菜篮子”以及重要服务收费和价格问题,组织开展涉农价格、教育收费、“绿色通道”收费、旅游服务价格、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加大市场物价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继续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九)重视生态环境建设。

狠抓节能降碳工作,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化解产能过剩矛盾,2015年实施淘汰落后产能项目33个。重点突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严格执行能评、环评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落实节能减排行动计划,实行节能减排考核“一票否决制”。确保自治州全面完成“十二五”万元GDP能耗下降11%的节能目标。加快实施准噶尔盆地南缘防沙治沙、天山北坡河谷植被保护与恢复、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退化草原治理、草原生物灾害防治等生态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蓝天行动计划”,培育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倡导“绿色出行”,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

(十)抓好项目和招商引资工作。继续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项目推进年”活动,完成100个州重点建设项目、年度投资556亿元的目标任务。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以重点支柱产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等为重点,着力在招商引资履约率和资金到位率上下功夫,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330亿元,同比增长10%以上。

(十一)扎实做好援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第四次全国对口援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完成46个援疆项目建设任务。突出就业、教育、科技、文化等多领域交流合作,加快在福建、山西建立就业服务站,扎实开展好援疆资金资助我州在内地普通高校就读学生的工作。全力以赴编制好“十三五”援疆规划。完善对口支援工作服务协调保障机制,确保援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