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郭琳、伊尔夏提委员:
首先,感谢诸位对昌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诸位提出的社会建设类106号《关于将昌吉州医院家属院纳入昌吉市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昌吉州医院家属院位于昌吉市健康西路,隶属延安北路街道柳树巷社区,小区建设于1995年,建筑面积2.11万平方米,13栋楼,353户,该小区于2024年列入老旧小区改造,总投资1200万元,改造供水管网527米、排水管网1745米、供热管网7469米,小区道路改造5723平方米,透水砖铺装3633平方米,建筑散水858平方米,路面硬化改造10217平方米,绿化改造2507平方米,增加庭院灯48盏、新增停车位152个、健身器材3组、增设休闲桌凳5套,监控系统全覆盖,门禁道闸系统2处、新建电动车充电棚2个、汽车充电桩9个、新增垃圾箱4个等基础设施。改造于2024年4月开工,2024年12月完工交付使用。
一、针对你们提出的按照相关政策将昌吉州医院家属院纳入昌吉市管理的建议
2024年12月1日昌吉市延安北路街道柳树巷社区居民委员会与昌吉市城建瑞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委托日期为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并于2025年2月11日在昌吉市住建局进行备案,昌吉市城建瑞霖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竭诚为昌吉州医院家属院全体业主服务。
二、针对你们提出的协调解决医院与家属院水、电账户分离事宜的问题
一是2024年我市已将家属院内供水二级管网改造完毕,根据《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明确供水设施(含水表)由供水企业统一设计、建设和维护,用户不得擅自改动。后期将配合州医院与清源水务公司对接进行入户水表安装,最终实现水务管理从医院剥离。二是州医院家属院变压器产权人为昌吉州人民医院,根据相关规定,州医院家属院电力改造需产权人昌吉州人民医院进行改造,我市前期已会同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州医院后勤处对家属院电力设施设备现状进行现场踏勘,并提出2套改造方案。目前,州医院后勤处正在推进电力改造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改造后将移交国家电网进行统一管理。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