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7.10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尊敬的闫洁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昌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14号《关于提升昌吉市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完善城市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是系统梳理现有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形成含有建筑市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等17块151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城市管理实用法律法规汇编》,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指导,并结合城市发展新需求及法律法规重新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汇编》。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了清理,形成了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共梳理出权责事项364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定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确保城市管理权力运行科学规范,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三是根据城市管理实际,积极建议州人大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如提交《关于制定停车场管理立法的议案》。四是推行标准化管理流程,制定并严格落实涵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全领域的《昌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城管系统网格化管理工作组,将城管系统划分为七个网格组、三级网络,纳入212名网格员,建立健全各级网格员对发现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问题上报至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统筹协调、调度派单、跟踪处置的全流程机制及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巡查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处置无遗漏”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针对加强部门协同的权责机制的建议

一是整合机构优化职能,实现部门联动。成立城市管理指挥部及全市清雪、供热指挥部,与规划、国土、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一员多格”管理模式。在改善市容市貌、拆除违法建设、保障民生采暖用气、治理车辆违停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统一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职能,实现内外部人员、设备、技术和行政执法权的共享联动。二是通过梳理权责清单,明确城管、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市治理中的具体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同时,搭建跨部门联动平台,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于解决一些复杂棘手问题,服从街道统筹协调,街道直接召集相关部门联合处置。

三、针对加强城市智能化建设水平的建议

一是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管理,实现治理模式创新升级。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实现问题智能预警、精准定位。二是启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于12月30日前完成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市政、供热燃气、智慧停车等平台硬件安装调试及数据共享融合。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建成区69平方公里地下管网开展精细化更新和维护并建库,提升城管服务时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管平台监控室,为监控工作提供可视化支持,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1+N” 的城市智慧平台。

四、针对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素质的建议

一是定期组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执法规范、技能操作等各级各类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授课,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建立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机制,通过模拟执法演练、案例分析研讨等方式,增强处突能力。强基础,优设施,提升硬件促管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水平。强化城区环卫作业,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全市裂缝、坑槽、路基沉降路段进行实地勘察、计划修补城市道路5.8万平方米;改建公厕32座;亮化修缮公交站台、提升井盖、疏通雨水篦子、复位更换石球石柱、新增维护市区护栏等;对市区内现有亮化进行维护,加强路灯景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城区主干道亮灯率达96%以上。对26982亩绿地进行常态化管护,计划对4条道路、2个广场、4个公园、6个安全岛、2500个花箱、花架开展花卉景观布置;修缮改造科研所花卉培育设施;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和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提升城市公园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城市生态空间,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针对增强公众参与度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工作机制和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划分城市管理网格,充分调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互动协调的城市管理新局面。二是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体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对工作成绩优异、突出的部门和企业向群众进行公布。三是拓宽参与渠道,通过问卷调查、线下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事项的意见建议。邀请热心市民、媒体代表参与城市管理监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巡查活动。

六、针对强化城市管理监督和评价的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量化细化工作标准。大力推行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城市管理纳入市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一步量化城市管理指标,完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城市管理在昌吉市全覆盖、实时化、快速化、精细化高效运行。二是采取提醒单、督办单、警示单“三单联动”督办制度,形成“以管理标准为内容、以工作成效为标尺、以考核奖惩为手段”的监督评价工作体系。三是对照州、市重点工作指标考核,对供热、供气、环卫作业质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等工作进行独立评估。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管理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维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对各业务科室、二级管理部门进行量化评分。四是建立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部门绩效挂钩,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整改;同时,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监督,倒逼管理部门提升工作水平。五是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将培训成绩、工作绩效与职务晋升、薪酬待遇挂钩,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城市管理队伍。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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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州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社会建设类14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7-10 18:22:59 来源:昌吉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尊敬的闫洁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昌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14号《关于提升昌吉市城市管理水平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完善城市管理制度的建议

一是系统梳理现有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形成含有建筑市场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等17块151部法律法规规章的《城市管理实用法律法规汇编》,作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指导,并结合城市发展新需求及法律法规重新修订情况,及时更新《汇编》。二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有权必有责的要求,依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逐一对职权归属进行了清理,形成了与权力清单相对应的责任清单。共梳理出权责事项364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定变化,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确保城市管理权力运行科学规范,推动城市管理服务工作提速提质提效。三是根据城市管理实际,积极建议州人大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如提交《关于制定停车场管理立法的议案》。四是推行标准化管理流程,制定并严格落实涵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维护等全领域的《昌吉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城管系统网格化管理工作组,将城管系统划分为七个网格组、三级网络,纳入212名网格员,建立健全各级网格员对发现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问题上报至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统筹协调、调度派单、跟踪处置的全流程机制及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实现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巡查全覆盖、监管无盲点、处置无遗漏”的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针对加强部门协同的权责机制的建议

一是整合机构优化职能,实现部门联动。成立城市管理指挥部及全市清雪、供热指挥部,与规划、国土、乡镇(街道)等部门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一员多格”管理模式。在改善市容市貌、拆除违法建设、保障民生采暖用气、治理车辆违停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城市管理指挥中心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统一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职能,实现内外部人员、设备、技术和行政执法权的共享联动。二是通过梳理权责清单,明确城管、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市治理中的具体职责,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同时,搭建跨部门联动平台,推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对于解决一些复杂棘手问题,服从街道统筹协调,街道直接召集相关部门联合处置。

三、针对加强城市智能化建设水平的建议

一是利用数字技术赋能城市管理,实现治理模式创新升级。大力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城市管理大数据平台,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技术对采集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实现问题智能预警、精准定位。二是启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于12月30日前完成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市政、供热燃气、智慧停车等平台硬件安装调试及数据共享融合。积极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对建成区69平方公里地下管网开展精细化更新和维护并建库,提升城管服务时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城管平台监控室,为监控工作提供可视化支持,打造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等“1+N” 的城市智慧平台。

四、针对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素质的建议

一是定期组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执法人员参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执法规范、技能操作等各级各类培训,邀请专家学者、业务骨干授课,提升队伍专业能力。建立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机制,通过模拟执法演练、案例分析研讨等方式,增强处突能力。强基础,优设施,提升硬件促管理,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水平。强化城区环卫作业,严格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全市裂缝、坑槽、路基沉降路段进行实地勘察、计划修补城市道路5.8万平方米;改建公厕32座;亮化修缮公交站台、提升井盖、疏通雨水篦子、复位更换石球石柱、新增维护市区护栏等;对市区内现有亮化进行维护,加强路灯景观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确保城区主干道亮灯率达96%以上。对26982亩绿地进行常态化管护,计划对4条道路、2个广场、4个公园、6个安全岛、2500个花箱、花架开展花卉景观布置;修缮改造科研所花卉培育设施;开展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工作和配套服务项目经营活动,提升城市公园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城市生态空间,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形象,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针对增强公众参与度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城市治理的工作机制和城市管理网格化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划分城市管理网格,充分调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街道(社区)、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互动协调的城市管理新局面。二是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平台等媒体对出现问题的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对工作成绩优异、突出的部门和企业向群众进行公布。三是拓宽参与渠道,通过问卷调查、线下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市民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事项的意见建议。邀请热心市民、媒体代表参与城市管理监督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巡查活动。

六、针对强化城市管理监督和评价的建议

一是完善绩效评价体系,量化细化工作标准。大力推行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将城市管理纳入市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统筹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通过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进一步量化城市管理指标,完善城市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城市管理在昌吉市全覆盖、实时化、快速化、精细化高效运行。二是采取提醒单、督办单、警示单“三单联动”督办制度,形成“以管理标准为内容、以工作成效为标尺、以考核奖惩为手段”的监督评价工作体系。三是对照州、市重点工作指标考核,对供热、供气、环卫作业质量、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维护等工作进行独立评估。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管理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等维度,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对各业务科室、二级管理部门进行量化评分。四是建立考核结果应用机制,将评价结果与部门绩效挂钩,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约谈整改;同时,公开考核结果,接受监督,倒逼管理部门提升工作水平。五是优化考核激励机制,将培训成绩、工作绩效与职务晋升、薪酬待遇挂钩,激发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城市管理队伍。

 

 

昌吉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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