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妍、马芸委员:
您提出的生态文明类第3号《关于强化城市环境卫生建设,普及封闭式垃圾箱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精神,结合《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自治区地级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推进昌吉州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州住建局制定了《昌吉州进一步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于2021年9月9日由州人民政府正式印发,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为县市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奠定良好人基础。
全州各县市有序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现已完成280个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其中阜康市、奇台县实现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全覆盖。阜康市、昌吉市在推进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同时推进试点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昌吉市完成水岸邻居和御景生态小区等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阜康市完成元森国际和阳光小区等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阜康市作为自治区级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在试点小区和试点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上,2022年完成一个街道垃圾分类全覆盖建设,昌吉市作为自治州试点城市,制定了《昌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昌吉市2021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成立了昌吉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完成6个试点小区、2所试点学校、2个试点党政机关垃圾分类。
昌吉市在2022年创城工作中,昌吉市建成区内所有临街垃圾收集房已按照要求全部加盖;市政府已无偿为全市居民小区投放2万个垃圾桶。目前昌吉市垃圾分类工作正在积极展开,2023年计划在建国路街道所属30个居民小区安装分类垃圾设施。
今年昌吉住建局将继续开展全州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建成区内临街收集房内垃圾桶加盖并按固定区域定点摆放整齐,集中收集垃圾;各环卫所安排专人负责,维护、消杀、擦拭辖区内垃圾桶,随脏随擦拭,保持垃圾桶身整洁,无油污和污痕污垢,垃圾桶周围干净卫生;定期抽调清洁工人工清洗,不定期安排设施维修办清洗车配合及时清洗、消杀收集房、垃圾桶,随脏随洗;每次作业后及时清洗垃圾桶,每天清洗频次不少于1次,确保内外壁干净。对于垃圾桶如有破损、无盖或缺失,安排设施维修办及时维修、加盖,无法维修的及时更换。
在现实生活中,有部分拾荒者经常在各个垃圾箱内翻找可售卖的塑料制品和纸制品等,昌吉州住建局继续督促各县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小区物业的监管力度,小区物业随时巡查、制止,有效遏制拾荒者随意进入小区翻找可售卖的塑料制品和纸制品这一行为;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号召全民参与,居民小区内物业安排人员,将可售卖的塑料制品和纸制品等单独存放,不要放入垃圾桶内,杜绝拾荒者随意进入小区翻找可售卖物品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加强昌吉州城市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指导各县市积极申请资金,及时更换或维修环境卫生设施设备;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开展宣传工作,形成人人讲卫生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专业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欢迎您对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周 阳 联系电话:2345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