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工作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

一、州长 金之镇

全面负责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

二、各副州长协助州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常务副州长 孙继洲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财政税务、重点项目、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对口援疆、国资监管、审计、统计、军民融合等方面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援疆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驻州解放军、武警部队、兵团、中央驻昌机构,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二)副州长 陈金融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分管州司法局、外事办公室(乌拉斯台口岸管理委员会) 。

联系侨联。

(三)副州长 王燕

负责第一产业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供销工作及州政府系统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抓好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州机要保密局、档案馆、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昌吉水文勘测局。

(四)副州长 李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职。

(五)副州长 周小华

负责第三产业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商贸物流、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孙继洲抓好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

分管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文联、社科联、工商联、商会、贸促会、烟草专卖局、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

(六)副州长 葛坦

负责第二产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金融、科技、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抓好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科技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州科协、专家顾问团,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昌吉供电公司,邮政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保监分局,驻州金融、保险企业。

(七)副州长 鲍永生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交通、住建、人民防空、住房公积金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孙继洲抓好援疆工作。

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昌吉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

(八)副州长 谭军

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信访局。

联系国家安全局。

(九)副州长 苏晓莉

负责教育(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民族语言工作委员会)、卫健委、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联系州总工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残联、红十字会,昌吉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民主党派。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9 17:44:4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1-000202 信息来源: 人事工作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1-07-29
文  号: 昌州政发〔2021〕49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工作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

一、州长 金之镇

全面负责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

二、各副州长协助州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常务副州长 孙继洲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财政税务、重点项目、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对口援疆、国资监管、审计、统计、军民融合等方面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援疆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驻州解放军、武警部队、兵团、中央驻昌机构,州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二)副州长 陈金融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分管州司法局、外事办公室(乌拉斯台口岸管理委员会) 。

联系侨联。

(三)副州长 王燕

负责第一产业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供销工作及州政府系统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抓好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乡村振兴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局、供销社,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州机要保密局、档案馆、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昌吉水文勘测局。

(四)副州长 李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职。

(五)副州长 周小华

负责第三产业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商贸物流、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孙继洲抓好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

分管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文联、社科联、工商联、商会、贸促会、烟草专卖局、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

(六)副州长 葛坦

负责第二产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金融、科技、政策研究(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抓好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应急管理局、金融办、科技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州科协、专家顾问团,消防救援支队,国网昌吉供电公司,邮政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保监分局,驻州金融、保险企业。

(七)副州长 鲍永生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交通、住建、人民防空、住房公积金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孙继洲抓好援疆工作。

分管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昌吉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

(八)副州长 谭军

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信访局。

联系国家安全局。

(九)副州长 苏晓莉

负责教育(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民政、民族、宗教、关心下一代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民族语言工作委员会)、卫健委、医疗保障局、民政局。

联系州总工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残联、红十字会,昌吉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各民主党派。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