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09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工作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

一、州长 金之镇

全面负责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

二、各副州长协助州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常务副州长 要建军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财政税务、重点项目、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对口援疆、国资监管、审计、统计、军民融合等方面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援疆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驻州解放军、武警部队、兵团、中央驻昌机构,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自治区第一测绘院,税务局。

(二)副州长 陈金融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分管司法局、外事办公室(乌拉斯台口岸管理委员会) 。

联系侨联。

(三)副州长 孙继洲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国网昌吉供电公司、邮政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

(四)副州长 王燕

负责第一产业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供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及州政府系统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抓好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社、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州机要保密局、档案馆、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昌吉水文勘测局。

(五)副州长 李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职

(六)副州长 周小华

负责第三产业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商贸物流、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要建军抓好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

分管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文联、社科联、工商联、商会、贸促会、烟草专卖局、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

(七)副州长 葛坦

负责教育(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政策研究(深化改革)、金融、关心下一代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民族语言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办。

联系州总工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残联、红十字会,昌吉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保监分局,驻州金融、保险企业。

(八)副州长 鲍永生

负责第二产业工作。负责科技、住建、应急管理、人民防空、住房公积金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要建军抓好援疆、煤炭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州科协、专家顾问团、消防救援支队。

(九)副州长 谭军

负责民族、宗教、公安、信访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信访局。

联系各民主党派、国家安全局。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副州长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生态环保、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

抄送:州纪委监委,州党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州党委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昌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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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9 12:27:5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1/2020-000314 信息来源:
发布机构: 昌吉州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1-09
文  号: 昌州政发〔2020〕11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州人民政府州长、副州长工作分工印发你们,以便工作联系。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州长工作分工

一、州长 金之镇

全面负责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工作。

二、各副州长协助州长分管有关方面的工作

(一)常务副州长 要建军

负责州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宏观经济、财政税务、重点项目、自然资源、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对口援疆、国资监管、审计、统计、军民融合等方面工作。

分管州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援疆办)、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驻州解放军、武警部队、兵团、中央驻昌机构,国家统计局昌吉调查队、自治区第一测绘院,税务局。

(二)副州长 陈金融

负责司法、外事工作。

分管司法局、外事办公室(乌拉斯台口岸管理委员会) 。

联系侨联。

(三)副州长 孙继洲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工作。

分管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联系国网昌吉供电公司、邮政管理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公路管理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昌吉执法支队。

(四)副州长 王燕

负责第一产业工作,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农村、水利、林业和草原、供销、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作及州政府系统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抓好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

分管州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林业和草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供销社、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

联系州机要保密局、档案馆、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新疆头屯河流域管理局、昌吉水文勘测局。

(五)副州长 李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职

(六)副州长 周小华

负责第三产业工作。负责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商贸物流、招商引资、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要建军抓好政务公开(“放管服”改革)工作。

分管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文物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联系文联、社科联、工商联、商会、贸促会、烟草专卖局、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

(七)副州长 葛坦

负责教育(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政策研究(深化改革)、金融、关心下一代工作。

分管州教育局(民族语言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金融办。

联系州总工会(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残联、红十字会,昌吉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民银行昌吉州中心支行、昌吉银保监分局,驻州金融、保险企业。

(八)副州长 鲍永生

负责第二产业工作。负责科技、住建、应急管理、人民防空、住房公积金工作。协助常务副州长要建军抓好援疆、煤炭工作。

分管州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系州科协、专家顾问团、消防救援支队。

(九)副州长 谭军

负责民族、宗教、公安、信访工作。

分管州公安局、信访局。

联系各民主党派、国家安全局。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副州长抓好分管行业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生态环保、应急管理、食品安全等工作。

抄送:州纪委监委,州党委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州党委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昌单位。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