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8日至11日,木垒县出现强降水天气过程,全县各地不同程度遭受洪灾。在抗洪救灾的危急时刻,木垒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民警王振华、朱拉克、刘子博和协警努尔宝力·塔帕尼心系群众,挺身而出,置个人安危于不顾,全力保护各族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与洪灾的搏斗中,王振华、朱拉克、努尔宝力·塔帕尼3位同志壮烈牺牲。他们用自己的英雄壮举,谱写了一曲民族团结的凯歌。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刘子博同志“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追授王振华、朱拉克、努尔宝力·塔帕尼三位同志“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
州人民政府号召全州各族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感人事迹,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生动实践,争做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为开创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加快实现自治州“三个率先”和“五个昌吉”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