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治州各委、办、局,州直各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州各族人民在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自治州“三个率先”发展和“五个昌吉”建设的伟大实践,为自治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先进模范人物。为表彰他们的突出贡献,弘扬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大力倡导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激励和调动全州各族人民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加快推进我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州人民政府决定授予106名同志昌吉州劳动模范称号,授予82名同志昌吉州先进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各项工作中创造新业绩,做出新贡献。州人民政府号召全州各族人民以自治州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学习他们信念坚定、胸怀大局的崇高思想,艰苦奋斗、勇于奉献的高尚品质,求真务实、纪律严明的优良作风,开拓创新、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区、州党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拼搏进取、改革攻坚,为自治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面深化改革、依法治州、转型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