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8〕28号)精神,切实抓好我州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稳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现成立自治州“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张建军 州党委常委、副州长
副组长:郭 新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文新 州农业局局长
裴玉江 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成 员:温希斌 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党组书记
周 恒 州财政局局长
岳 永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白 新 州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
王 江 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新国 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赵贤东 州水利局局长
周振宇 州畜牧兽医局局长
王东胜 州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马雁斌 州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梁 建 州农经局局长
李春林 玛纳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刘华东 呼图壁县委常委
张晓岩 昌吉市委副书记
张仕和 阜康市委常委、副市长
王海峰 吉木萨尔县委常委
李文渊 奇台县委常委
朴世峰 木垒县委常委、副县长
领导小组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两区”划定标准,负责细化分解“两区”任务,加强对全州“两区”划定工作的指导、督促、核查和验收,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和推进“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农业局,负责“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马文新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责,加强协作,全力以赴开展“两区”划定和建设工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州农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确定各县市“两区”划定任务,指导县市做好“两区”划定上图入库工作。各级农业部门负责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资料;州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现状及规划资料;州水利部门负责提供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及规划资料;州发改(粮食)部门负责做好政策谋划和项目支持,适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州财政部门负责加强财政补贴资金的统筹和整合,建立健全支持“两区”建设的支农项目资金供给保障机制;州金融部门负责创新和完善“两区”建设金融支持政策。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