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新政督发〔2018〕94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对我州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州人民政府制定了《自治州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请各牵头部门于2018年12月16日下午5时|17时(北京时间)前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 系 人:那扎尔别克
联系电话:15199672177、2345507、2332945(传真)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
自治州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新政督函﹝2018﹞9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自治州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聚焦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指出的六个方面主要问题,紧紧围绕提出的四个方面整改意见,明确整改任务、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改革,进一步找准问题“症结”,主动“对表”“对标”“对账”,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在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任务,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确保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推动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内容
(一)固定资产投资大幅下降
1.2018年1-11月,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比去年同期下降45.79%。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2. 中央财政支持的投资项目建设进展缓慢。2018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水利、公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完成比率低,进展缓慢。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发改委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各县市、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二)三大攻坚战及乡村振兴存在短板
1. 部分县市政府债务管理存在隐患。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2. 部分县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慢。
责任领导:张建军
牵头单位: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3. 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缓慢。
责任领导:张建军
牵头单位:州扶贫办
责任单位:州民宗委、林业局,各县市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4. 污染防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责任领导:李鸣
牵头单位:州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三)“放管服”改革不到位
1. 对于国家已经取消下放的个别事项,存在“文放实不放、明放暗不放”情况。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编办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2. 部分事项权责清单不规范,动态调整不及时。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编办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3. 部分县市仍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等事项。有些基层部门受人员、专业限制,对于下放事项有“接不住、接不好”的情况。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编办
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各县市、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4. 部分执法单位“双随机、一公开”体系未实现全覆盖。
责任领导:刘革生
牵头单位:州工商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四)物流行业管理存在违规问题,利企便民不够
1. 部分县市车检部门因担心被公安系统“机动车异地检验数据异常”预警通报,限制外地车辆年检数量,影响了外地车辆在昌吉州顺利年检。
责任领导:若曼•塔吾汗
牵头单位:州公安局
责任单位: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园区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2. 快递业向县级以下布点少、速度慢、价格高。
责任领导:李鸣
牵头单位:州邮政管理局
责任单位:州工商局、商务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五)科技创新管理“松绑”不到位
1. 项目经费财务管理复杂,设备、材料等采购周期长、程序僵化繁琐。科研经费管理没有体现科研特点,劳务费管理等方面不适应一线实际情况。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财政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2. 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不具体,相关管理部门把握尺度不一,政策兑现落实难度大。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经信委、人社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3. 州及以下层面对科研人员实行行政化管理,影响人员积极性,加速人才流失。
责任领导:要建军
牵头单位:州科技局
责任单位:州人社局,各县市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六)就业等民生工作存在堵点
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大,部分少数民族毕业生有一定“等靠要”思想,主动就业和自主创业意识较弱。用人单位招聘时在性别等方面口头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总量和结构性矛盾突出。
责任领导:王燕
牵头单位:州人社局
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就业局,各县市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整改工作重大意义。抓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和陈全国书记对昌吉州提出的“1+2”三件大事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具体要求上来,高度负责尽责,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整改到位。
(二)切实推动有效投资稳定增长。强化经济运行调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动建设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全力做好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各项工作,扭转固定资产投资下滑势头。加快中央财政支持的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发挥其对社会投资的带动作用。同时,加强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从严管理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逐步减少政府隐性债务。
(三)全力提升政府服务便民水平。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权责清单,对已取消下放事项坚决兑现落实,改进和优化办事大厅服务,科学处理好物流快递与安检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安装设施设备增加从业者负担,规范营运车辆GPS定位服务及通行证管理,合理设置高速公路安检站,改进对外地车辆的年检工作。促进邮政网点与快递公司合作,推动快递服务向县以下延伸。
(四)全面改革科研管理政策环境。根据国家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结合科研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推动新政策新要求在基层科研院所落地生效,推进成果转化,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新兴产业集群。
(五)加强完善民生保障机制建设。加强公共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营造公平就业环境,避免在性别等方面设置不合理条件。做好典型宣传,引导毕业生合理定位,积极促进少数民族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加强就业管理流程,严格审核就业材料,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就业困难群体帮扶。
(六)细化明确整改工作措施职责。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要求,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主体责任履行到位、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七)加强检查督导工作力度。州督查室要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工作拖沓、履职不力、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专项督查等措施,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并作为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