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放管服”改革措施政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8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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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政府各委、办、局,州直有关部门:
2018年4月2日至4日,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第四督查组来我州开展督查工作,重点抽查了昌吉市、玛纳斯县、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反馈会议上对我州审批事项压减、社会信用体系、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政务云建设等5个方面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7个方面20个问题。4月中下旬,国务院将开展“放管服”改革大督查,为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工作机构机制,配强配齐人员,建立强有力的推动机制,聚焦“放管服”改革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二、明确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部署。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全面推进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对2017年6月13日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2017年12月26日“放管服”改革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18年国务院、自治区、自治州《政府工作报告》对“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为迎接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督查做好准备。
三、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精力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自查。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要以自治区本次“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及国务院2018年4月份的大督查为契机,对“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按照附件1、2、3所列事项,全面深入细致对本县市(园区)、本部门、本行业进行系统梳理、全面“体检”。自治州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设的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项组要对各自专项组所涉及的领域组织开展自查;综合组、法制组、督查组3个功能组要对各自承担的事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自查。
四、狠抓整改落实,强 化“放管服”改革督导检查。
各县市(园区)、各部门、6个专项工作组要结合自治区督查反馈的7个方面20个问题(见附件),由主要领导立即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分解工作任务,逐项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自治区反馈存在的问题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督查组要加强整改工作的跟踪督办,建立问题台账,坚持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州政府办、督查室要对全州“放管服”改革工作进行再督查,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工作进度迟缓的县市(园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问责;对国家督查中仍然存在上述所列问题的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人、分管领导的责任,绝不姑息;对不作为、慢作为,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影响整改进程的部门和领导干部,要及时向州纪委监委移交进行问责,以最严格的督导问责推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五、高度重视材料撰写,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消极应付。
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自治区的有关要求,结合昌吉州实际研究制定“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标准清单;各县市(园区)、各部门、6个专项工作组、3个功能组制定自查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报告;昌州政办发〔2017〕81号文件所涉及的牵头单位要报送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制定的标准清单、整改落实方案、整改落实报告、工作汇报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以文件形式(并电子版)于4月8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前报送州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整改落实报告、81号文件落实情况汇报于4月15日前报送。
联系人:梁杰 联系电话:15886906838,邮箱:459520174@qq. com。
附件:1.自治区“放管服”督查组督查反馈问题清单
2.自治区“放管服”改革督查重点问题清单
3.自治州 “放管服”改革自查工作清单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5日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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