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2017年自治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2017年自治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决策部署,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加快州级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州级重点公路项目

2017年州级重点公路项目13个,总投资245.9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5.6亿元,具体项目如下:

1.昌吉州西部南山伴行公路项目。

2.S101线公路改造项目(昌吉段)。

3.昌吉市阿什里乡至S101线至南山旅游环线项目。

4.芨芨湖至准东(五彩湾)至昌吉公路项目。

5.G331线鸣沙山至乌拉斯台公路项目。

6.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

7.S327线北山煤窑至将军庙至五彩湾公路改扩建项目。

8.S327线鸣沙山至将军庙硅化木园公路改扩建项目。

9.S20昌吉市六工镇—五工台高速公路项目。

10.G312呼图壁至玛纳斯公路改扩建项目。

11.S240线准东大井服务区至奇台公路改扩建项目。

12.S239线五彩湾至吉木萨尔县公路改扩建项目。

13.S246线北塔山牧场至芨芨湖公路建设项目。

二、各单位主体责任任务及分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工作任务:

        1.负责项目建设使用自采料场的划定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2.负责督促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统计征地拆迁补偿数量,测算补偿费用,制定项目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征迁补偿方案,按期完成土地征迁及补偿发放工作,并与村集体及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县市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

(二)州交通运输局

工作任务:负责督促咨询单位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开展审查,修编完善后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三)州发改委

工作任务:负责“一路一价”报批和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并将项目纳入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库。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州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城投公司。

(四)州财政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将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2.编制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组织相关专家完成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的审查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五)州审计局

工作任务:配合州交通运输局完成项目跟踪审计单位的选定,严把项目审计质量。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相关咨询单位。

(六)州统计局

        工作任务:负责将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系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七)州国土资源管理局

工作任务:负责项目用地审批及报批工作,配合各咨询单位完成项目勘界、压矿、地灾、复垦等相关查询工作并提供相关地形图;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八)州城乡规划局

工作任务:负责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批复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九)州林业局

工作任务:负责林地占用审批及报批工作,及时办结林木采伐相关手续。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州畜牧兽医局

工作任务:负责草场征占用地审批手续。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一)州水利局

工作任务: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及批复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二)州环保局

工作任务: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报批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0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工作任务:负责建设项目沿线周边覆压文物情况查询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四)州城投公司

工作任务:负责筹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组织项目实施。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州交通运输局、相关咨询单位。

(十五)国网昌吉供电公司、电信昌吉分公司、移动昌吉分公司、联通昌吉分公司

        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沿线电力通信设施迁改方案并按期完成迁改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属国家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后须派专人到国家各相关部委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直至完成审批。属自治区批准权限内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公路项目按期立项实施。

(二)州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完成项目工可及初步施工图设计工作,督促相关咨询单位配合各单位完成项目前期支持性报告审批工作。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期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督查部门将按照“三查”、“三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对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给予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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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19:11:03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索 引 号: CJZ002/2017-000104 信息来源: 公路
发布机构: 昌吉州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7-06-16
文  号: 昌州政办发〔2017〕55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印发2017年自治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2017年自治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4日

 


2017年自治州重点公路建设项目

前期工作责任分解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7年自治州固定资产投资决策部署,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加快州级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推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州级重点公路项目

2017年州级重点公路项目13个,总投资245.9亿元,今年计划完成投资65.6亿元,具体项目如下:

1.昌吉州西部南山伴行公路项目。

2.S101线公路改造项目(昌吉段)。

3.昌吉市阿什里乡至S101线至南山旅游环线项目。

4.芨芨湖至准东(五彩湾)至昌吉公路项目。

5.G331线鸣沙山至乌拉斯台公路项目。

6.S228线硅化木园至土圆仓公路改扩建项目。

7.S327线北山煤窑至将军庙至五彩湾公路改扩建项目。

8.S327线鸣沙山至将军庙硅化木园公路改扩建项目。

9.S20昌吉市六工镇—五工台高速公路项目。

10.G312呼图壁至玛纳斯公路改扩建项目。

11.S240线准东大井服务区至奇台公路改扩建项目。

12.S239线五彩湾至吉木萨尔县公路改扩建项目。

13.S246线北塔山牧场至芨芨湖公路建设项目。

二、各单位主体责任任务及分工

(一)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

工作任务:

        1.负责项目建设使用自采料场的划定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2.负责督促国土资源部门调查统计征地拆迁补偿数量,测算补偿费用,制定项目征地补偿、人员安置及地上附着物拆迁等具体的征迁补偿方案,按期完成土地征迁及补偿发放工作,并与村集体及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县市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部门,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

(二)州交通运输局

工作任务:负责督促咨询单位完成PPP项目实施方案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编制工作,并组织专家开展审查,修编完善后上报州人民政府审批。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财政局、发改委、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三)州发改委

工作任务:负责“一路一价”报批和项目立项审批工作,并将项目纳入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库。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州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林业局、畜牧兽医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城投公司。

(四)州财政局

工作任务:

         1.负责将项目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2.编制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组织相关专家完成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和物有所值论证报告的审查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五)州审计局

工作任务:配合州交通运输局完成项目跟踪审计单位的选定,严把项目审计质量。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交通运输局,相关咨询单位。

(六)州统计局

        工作任务:负责将项目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系统,跟踪项目进展情况。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州发改委、交通运输局。

(七)州国土资源管理局

工作任务:负责项目用地审批及报批工作,配合各咨询单位完成项目勘界、压矿、地灾、复垦等相关查询工作并提供相关地形图;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八)州城乡规划局

工作任务:负责项目规划选址意见批复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环保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水利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九)州林业局

工作任务:负责林地占用审批及报批工作,及时办结林木采伐相关手续。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州畜牧兽医局

工作任务:负责草场征占用地审批手续。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一)州水利局

工作任务:负责水土保持方案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审查及批复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二)州环保局

工作任务:负责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报批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0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三)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

工作任务:负责建设项目沿线周边覆压文物情况查询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支持性文件。

完成时间:2017年6月10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相关咨询单位。

(十四)州城投公司

工作任务:负责筹集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配合各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工作,组织项目实施。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州交通运输局、相关咨询单位。

(十五)国网昌吉供电公司、电信昌吉分公司、移动昌吉分公司、联通昌吉分公司

        工作任务: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沿线电力通信设施迁改方案并按期完成迁改工作。

完成时间:2017年6月25日前。

配合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州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

        三、工作要求

        (一)属国家审批的项目,相关部门在接到书面申请后须派专人到国家各相关部委协助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直至完成审批。属自治区批准权限内的项目,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绿色通道”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加快审批进度,确保公路项目按期立项实施。

(二)州交通运输局要及时完成项目工可及初步施工图设计工作,督促相关咨询单位配合各单位完成项目前期支持性报告审批工作。

(三)各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期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督查部门将按照“三查”、“三不放过”的工作要求对各项目前期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给予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