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昌吉州园林宾馆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炳炬 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州国资委党委书记
副组长:阿迪里·阿卜杜拉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袁新泉 州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
王国勋 州财政局党组书记
张 磊 州法制办主任
宋文秀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主任
杨 涛 州发改委副主任
肖 莉 州审计局副局长
李卫国 州国资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州国资委副主任李卫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
石 郁 州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马志坚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乔安仓 州审计局经贸科科长
尔小玉 州法制办政策法规科科长
桑 娟 州国资委改革发展科科长
赵 伟 州发改委综合业务科副科长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并制定昌吉州园林宾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督促园林宾馆和有关部门执行。指导昌吉州园林宾馆改制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州国资委负责聘请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负责做好资产损失确认和评估结果的核准。并聘请具有土地评估资质的中介公司对土地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国土部门备案。
(三)州人社局负责职工安置方案及职工安置费用的确认审批。
(四)州财政局负责按有关政策规定,经州人民政府批准,拨付园林宾馆相关改制费用。
(五)州法制办负责对改制工作期间领导小组出台的各类文件进行政策法律的审核把关。
(六)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改制工作的落实和实施。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