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气象局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昌吉州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至昌吉州气象局政策法规科。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张利   电话:0994—8165719  8183550(传真)

电子邮箱:173672564@QQ.com

通讯地址:昌吉市红星西路79号昌吉州气象局

附件:《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2024年9月7日

昌气发〔2024〕41号_附件1《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docx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互动交流 »  意见征集
昌吉州气象局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开始时间】: 2024-09-07 【征集状态】: 征集已结束 【结束时间】: 2024-09-13

结果反馈:

《昌吉州气象局关于公开征求<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于2024年9月7日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意见征集自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3日,公告期间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社会公众意见建议。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2024年09月14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昌吉州气象局组织制定了《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反馈至昌吉州气象局政策法规科。

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13日

联系人:张利   电话:0994—8165719  8183550(传真)

电子邮箱:173672564@QQ.com

通讯地址:昌吉市红星西路79号昌吉州气象局

附件:《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

                        2024年9月7日

昌气发〔2024〕41号_附件1《昌吉州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社会气象观测信息共享管理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