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昌吉州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5 来源:昌吉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满足困难群众的需要,筑牢民生底线,《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函〔2024〕46号),明确昌吉州作为全疆唯一首批试点地区,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昌吉州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将推动我州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试行)》包括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供给主体、重点任务、服务流程、工作职责、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8个部分和1个服务清单构成。

(一)服务对象范围。明确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低收入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

       (二)服务内容。明确为三类: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和关爱服务。

(三)服务供给主体。包含1.民政、财政、教育、人社、卫健、医保、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2.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3.社会工作者、志愿者。

(四)重点任务。分别是: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制定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构建智慧化服务类社会救助网络,创新五类服务类社会救助工程,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监管机制。

      (五)服务流程。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并组织入户调查、需求评估和审核确认,供给主体提供服务等的流程办理。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六)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各服务供给主体的责任。

(七)进度安排。明确了试点工作从即日起到2025年8月分三个阶段的任务。

(八)工作要求。明确了要加大试点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宣传和培训,强化服务监督管理。

(九)附件。整合了8家单位3大类24项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

       三、主要特点

    (一)有效整合了救助资源。《实施方案(试行)》梳理了8家成员单位24项服务内容,链接了成员单位开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了联动服务。

(二)创新了五类服务类社会救助工程。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困难群众分类供给服务需求,围绕提升自身能力、改善生存环境等,为困难群众打造差异化救助工程。包含:困难群众探访工程、困难群众技能培训工程、困难儿童能力提升工程、家政助洁服务工程、照护服务工程。

(三)凝聚了各类资金合力。整合了各部门和县市资金,提出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列支纳入整合的服务项目资金。统筹州本级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县市财政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慈善力量捐赠资金等不同渠道资金,用于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政策解读主体: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朴世峰(昌吉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卢华(昌吉州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4-234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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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昌吉州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11-25 19:17:09 来源:昌吉州民政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一、制定背景

为更好满足困难群众的需要,筑牢民生底线,《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函〔2024〕46号),明确昌吉州作为全疆唯一首批试点地区,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昌吉州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试行)》〕的出台,将推动我州社会救助从单一物质救助向“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模式转变。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试行)》包括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供给主体、重点任务、服务流程、工作职责、进度安排、工作要求等8个部分和1个服务清单构成。

(一)服务对象范围。明确为: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低收入人口中的重度残疾人。

       (二)服务内容。明确为三类:照护服务、生活服务和关爱服务。

(三)服务供给主体。包含1.民政、财政、教育、人社、卫健、医保、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2.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社会力量;3.社会工作者、志愿者。

(四)重点任务。分别是:建立分层分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制定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构建智慧化服务类社会救助网络,创新五类服务类社会救助工程,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监管机制。

      (五)服务流程。按照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受理并组织入户调查、需求评估和审核确认,供给主体提供服务等的流程办理。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六)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各服务供给主体的责任。

(七)进度安排。明确了试点工作从即日起到2025年8月分三个阶段的任务。

(八)工作要求。明确了要加大试点工作指导力度,加强宣传和培训,强化服务监督管理。

(九)附件。整合了8家单位3大类24项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

       三、主要特点

    (一)有效整合了救助资源。《实施方案(试行)》梳理了8家成员单位24项服务内容,链接了成员单位开展的基本公共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了联动服务。

(二)创新了五类服务类社会救助工程。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困难群众分类供给服务需求,围绕提升自身能力、改善生存环境等,为困难群众打造差异化救助工程。包含:困难群众探访工程、困难群众技能培训工程、困难儿童能力提升工程、家政助洁服务工程、照护服务工程。

(三)凝聚了各类资金合力。整合了各部门和县市资金,提出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列支纳入整合的服务项目资金。统筹州本级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县市财政配套社会救助资金、社会慈善力量捐赠资金等不同渠道资金,用于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

 

政策解读主体:

昌吉回族自治州民政局

政策解读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朴世峰(昌吉州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日常解读人:卢华(昌吉州民政局社会救助和儿童福利科科长)

    联系电话:0994-234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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