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1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区域内耕地用途管控,加快推进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结构,逐步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比例,彻底扭转耕地“非粮化”倾向,全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认真梳理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结合昌吉州实际,在充分征求和采纳各县市(区)、州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印发《昌吉州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提出了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贯彻落实自治区下达我州粮食生产任务指标,确保粮食安全;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38万亩;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理和区域布局,确保粮食作物种植向功能区集中。到2035年,全州粮食生产能力稳步增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布局更加合理。

《方案》共有十二条具体措施,每条措施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严格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二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三是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四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五是落实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六是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七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和耕地质量建设。八是积极落实“藏粮于技”。九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十是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用水。十一是建立粮食生产多元化投入机制。十二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测、注重目标考核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好目标考核,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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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吉州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10-15 16:02:07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切实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区域内耕地用途管控,加快推进以小麦、玉米为主的粮食作物种植结构,逐步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种植比例,彻底扭转耕地“非粮化”倾向,全力夯实粮食安全基础。认真梳理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结合昌吉州实际,在充分征求和采纳各县市(区)、州直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正式印发《昌吉州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9号)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提出了工作目标。“十四五”期间,贯彻落实自治区下达我州粮食生产任务指标,确保粮食安全;到202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338万亩;加强对粮食生产功能区的管理和区域布局,确保粮食作物种植向功能区集中。到2035年,全州粮食生产能力稳步增长,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功能区内目标作物布局更加合理。

《方案》共有十二条具体措施,每条措施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单位,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一是严格耕地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二是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三是开展耕地“非粮化”排查整改。四是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五是落实粮食面积和产量任务。六是优化粮食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七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和耕地质量建设。八是积极落实“藏粮于技”。九是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十是优先保障粮食生产用水。十一是建立粮食生产多元化投入机制。十二是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测、注重目标考核三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好目标考核,将防止耕地“非粮化”作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稳妥有序抓好贯彻落实。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