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照即营业”“拿地即开工”
我州两个《实施意见》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
破解“痛点”,打通“堵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中国昌吉网讯(记者 左晓雨)4月27日,记者从州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获悉,近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推行“办照即营业”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 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为自治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自今年5月1日起,自治州将针对无较大污染和较大安全隐患的个体经营小微服务行业实行“办照即营业”;针对在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开发区(园区)内并符合开发区(园区)规划和产业政策,且按照州党委自然资源开发与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所确定的不需上会研究审查、州县两级立项审批(备案)的加工制造及仓储物流项目实行“拿地即开工”。
“办照即营业”意见指出,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对全州范围内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纠正且风险可控的农家乐、乡村民宿、小型旅馆等16类个体经营小微服务行业,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实行自愿申请原则,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实施行政审批。审批前,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告知承诺”制申请材料,行业主管部门即可对其实施行政许可决定,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窗口统一当场发放营业执照和行业许可证,允许其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由“准入不准营”向“办照即营业”转变。
“拿地即开工”意见指出,项目投资人采取自愿申请方式,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纠正的审批事项作出相应承诺,并自行承担未按承诺进行建设产生的风险和损失,实行“先建后验、告知承诺、容缺审批”机制,通过前期咨询和准备、立项和土地预审、获得土地使用权和模拟审批、开工建设及事中监管、项目竣工验收五个阶段,精简压缩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企业在取得用地和选址意见书后,即可开展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安全评价、水资源论证等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土地使用权取得后,项目前期预审意见即可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企业可不进行审图、不强制招标,在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时,由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质量作出终身责任制承诺即可;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且不属于重大关键环节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于项目竣工前补全相关手续。
“办照即营业”“拿地即开工”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深入推动自治州“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以审批流程再造推动市场经营主体投资兴业,以公正监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破解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多、周期长的“痛点”,打通小微市场主体“准入不准营”的“堵点”,整治监管执法“一刀切”的现象,助推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