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8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一、关于《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结合昌吉州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充分征求和采纳各部门、各方面意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实施。

二、关于《方案》制定依据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0号)。

(二)《自治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3号)。

(三)《自治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0号)。

(四)《自治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3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从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公正监管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等方面提出65项具体任务,明确了昌吉州2020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特别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持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企业税费负担、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社会领域服务能力、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19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细化了各项工作措施,同时要求全州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责任、各负其责并密切配合,精准发力完成各项任务措施,推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18号)

网站支持IPv6
当前页面:首页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4-28 11:18:46 来源:昌吉州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分享: 微信 微博

一、关于《方案》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坚持不懈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根据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结合昌吉州工作实际,制定了《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充分征求和采纳各部门、各方面意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于2020年4月24日发布实施。

二、关于《方案》制定依据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0号)。

(二)《自治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3号)。

(三)《自治区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10号)。

(四)《自治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3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从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强公正监管进一步优化市场环境,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改革成效等方面提出65项具体任务,明确了昌吉州2020年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特别对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持续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简并资质资格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减少企业税费负担、实施统一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高社会领域服务能力、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组织领导等19个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细化了各项工作措施,同时要求全州各相关部门主动认领责任、各负其责并密切配合,精准发力完成各项任务措施,推进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原文件: 关于印发自治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20〕18号)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