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等有关规定,阜康市志恒矿业有限公司阜康市小黄山2号水泥用页岩矿等5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已通过审查,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专家审查意见等相关信息请查看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论证情况
序号 | 报告名称 | 审查结论 | 审查通过时间 |
1 | 《阜康市志恒矿业有限公司阜康市小黄山2号水泥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3年3月15日 |
2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祥和砂厂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3年11月27日 |
3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5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3年8月30日 |
4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6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3年8月30日 |
5 | 《昌吉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17号建筑用砂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 通过 | 2023年8月30日 |
昌吉州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