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去:
张磊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徐虎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帆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易萍为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韩冬兵为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徐志山为自治州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决定免去:
荣建新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婉琳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刘婉琳为自治州商务局局长;
张煜为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晓岩为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三)
免去:
李红霞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彭国梅为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四)
免去:
丁建国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洪惠阳为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