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经自治州十四届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焕君同志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沈柏麟同志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新同志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调研员,免去其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程斌同志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6年7月28日
抄送:州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协,州纪检委,州党委组织部、编委办,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29日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