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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医保局2026年第一季度其他对外管理服务办理结果情况公示说明
发布日期: 2026-03-31 16:50:39 来源: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要求,结合《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我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价执行年度评价、年度公示制度。

       2026年第一季度不属于年度评价周期,未形成相应A、B、C、D信用等级评定数据,因此本季度不开展信用等级公示工作。后续年度评价结果将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公示。

        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