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23号行政处罚公示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23号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文号 | 新(昌州)煤监管罚〔2025〕101023号 |
处罚名称 | 新疆兖矿其能煤业有限公司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案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兖矿其能煤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督促鸣阳矿业消除非建设区停车场驾驶人员驾驶车辆随意变道、停车场外丁字路口未设置禁止转向或随意变道的警示标志、S1-030洒水车未安装防碰撞系统的问题隐患;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洒水车驾驶员行车过程中未系挂安全带的违章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参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百一十条、第十二条第二款、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处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1月30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2*********191W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肖*强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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