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9号行政处罚公示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9号行政处罚公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薛* |
处罚决定文号 |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9号 |
处罚名称 |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薛*违反操作规程作业案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违法事实 | 违反操作规程作业:该公司井下WⅡ020405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回风顺槽55#-65#瓦斯抽放管路之间(间距60米)未安装顶板离层仪,不符合昌吉矿业分公司制定的《WⅡ02040502综采放顶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对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主要负责人薛*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仟柒佰元整(¥37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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