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6号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27 16:17:06 来源:昌吉州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6号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文号

新(昌州)煤安罚〔2025101006

处罚名称

国能新疆宽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仍然进行生产案

处罚类别

罚款

违法事实

2025325日夜班2,该矿瓦斯检查员在I****02上顺槽掘进工作面回风处,未实地检查瓦斯就填写记录,其间该矿正常开展了I****02上顺槽掘进作业。2025329日夜班247,该矿瓦斯检查员在I****02上顺槽掘进工作面回风处,未实地检查瓦斯就填写记录,其间该矿正常开展了I****02上顺槽掘进作业。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五条第一项的定,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然进行生产。

处罚依据

《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六十四条、《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八十二条第4项第二阶次、第九条第四款第六条第七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对郑三龙作出处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56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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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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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