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教科文卫类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5-06-03 11:24:29 来源: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谢日那义·斯马义代表:

您提出的教科文卫类14号《关于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州依托乌昌石克城市群600多万人口的客源市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打造新疆重要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把发展乡村旅游做为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扩大农村就业、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不断深挖乡村旅游资源潜力,精心培育乡村旅游品牌,持续加大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以游兴村、以游强镇、以游富民,乡村旅游蓬勃发展。

目前,昌吉州拥有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县3个(木垒县、吉木萨尔县、阜康市),自治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县2个(吉木萨尔县、木垒县),全国乡村旅游重点乡镇2个(木垒县英格堡乡、阜康市城关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木垒县月亮地村,吉木萨尔县古城村,阜康市山坡中心村,昌吉市十三户村,奇台县腰站子村),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25个,州级乡村旅游示范村33个,3A级以上景区55家,星级旅游饭店47家,星级农家乐48家,精品旅游民宿50家,各类“旅游+”示范点68处。2024年全州接待游客5138.45万人次,同比增长14.02%,实现旅游收入357.98亿元,同比增长20.28%。

一、发展乡村文化旅游的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引导乡村旅游发展。先后编制了《昌吉州乡村发展规划》、《昌吉州乡村旅游示范村评定标准》、《昌吉州旅游民宿管理办法》、《昌吉州旅游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昌吉州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示范点评定标准》、《昌吉州自驾车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昌吉州葡萄酒庄旅游服务质量标准》等,把乡村旅游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二是加大政策资金支持,调动乡村旅游发展积极性。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对成功创建国家乡村旅游重点村给予30万元奖励、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给予15万元奖励”、“对新评定的特色旅游民宿、特色葡萄酒庄、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示范点、房车自驾车露营地等,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达标的旅游民宿户厕,每个户厕补贴3000元”等政策以及支持乡村旅游项目建设、引客入昌奖励、旅游扶贫补助等一系列奖补政策。十四五以来,累计补助旅游民宿床位6990张,补贴资金349.5万元;补贴旅游民宿户厕1067座,补贴资金320.1万元;累计争取国家、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奖补资金585万元;累计争取自治区发改委预算内资金、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1200万元用于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自治区“文化大院示范点”30个,提升改造文化大院24个;累计投入237.5万元,为195个村(社区)配备了篮球架、羽毛球架、乒乓球桌和健身路径等体育健身器材。通过扶持资金的支持,有效调动了旅游企业、乡村致富带头人、合作社投入乡村旅游的积极性,掀起了昌吉州新一轮乡村旅游开发的高潮。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培育创建乡村旅游品牌。近年以来,创建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3个(吉木萨尔县北庭镇、奇台县半截沟镇和木垒县西吉尔镇), 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3个(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4个(阜康市瑶池休闲农业园、昌吉市杜氏休闲农业园、奇台壹方阳光休闲农业园、阜康美丽冰湖休闲观光采摘园),传统历史文化村落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2个,自治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县2个(木垒县、吉木萨尔县),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23个,州级乡村旅游示范村33个,评定三星级以上农家乐56家。引导建设旅游民宿762家,床位达到16354张,发展规模居全疆前列。四是改善服务设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优先加快乡村旅游“六通”(即通路、通电、通水、通讯、通有线电视、通网络)建设。指导乡村旅游重点村配套建设旅游标识、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旅游商品展示和售卖场所。不断提升乡村旅游民宿、农家乐接待点设施水平,引导乡村旅游接待户改造客房、厨房、厕所等,改善接待条件。2019年以来,利用国家自治区旅游厕所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先后新建及改建各类旅游厕所900余座,停车场近1000座。全州乡村旅游人次突破2200万,占全州旅游接待人次的49%,乡村旅游、休闲农业从业人员达到2.28万人,带动农户上千户致富增收,实现年人均增收2万元以上,间接带动农牧民就业近12万人。木垒县月亮地村、奇台县腰站子村、吉木萨尔县小分子村、玛纳斯县八家户村荣列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名录。五是丰富产品供给,助力乡村振兴。指导乡村旅游重点村、示范村在乡村旅游中融入大地农业艺术、民族特色、民俗风情、田园风光、文化创意、休闲度假、农事体验、葡萄酒庄、乡村酒馆、乡村咖啡屋等乡村特色文化和传统文化。加强对乡土风貌、文物遗迹等保护工作,挖掘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文化产品,打造了一批农耕博览、艺术人文、民族民俗等特色文化村落,不断丰富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策划举办“年货节”、“社火”、“冬捕节”、“采摘节”等系列乡风民俗、农事节会活动,实现“以节庆促旅游、以节庆促增收、以节庆带富民”。积极引导和支持当地群众创办特色餐饮、特色农庄、特色民宿、特色观光、康养、休闲、采摘、娱乐、种养等风格各异的乡村旅游产品。鼓励开发具有昌吉特色的休闲食品、工艺品等,如木垒鹰嘴豆、奇台“腰站子挂面”和海棠果干、吉木萨尔粉条和辣椒酱、玛纳斯红树莓酱和锦绣海棠果等旅游商品深受游客青睐。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政策扶持,增强发展后劲。落实好《关于促进昌吉州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昌吉州文旅融合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加快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大力发展“农业+旅游”。依托《昌吉州文旅项目市场化升级策划方案》、《招商策划书》,加大乡村旅游的招商引资力度,落地建设一批乡村“微景点”项目。落实好《昌吉州推进文旅融合提质行动的奖补办法》,重点向乡村旅游倾斜,在“游客入昌”奖励补助政策时突出乡村旅游。

二是强化宣传营销,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围绕“新疆是个好地方,醉美最近是昌吉”文旅品牌,全力打造“入疆旅游第一站”。将乡村旅游的宣传营销纳入昌吉州宣传推介年度工作计划,借助外出推介,广泛宣传昌吉州乡村旅游资源,不断扩大影响力,提高知名度,助力乡村振兴。举办花儿邀请赛、“新疆是个好地方·天山南北贺新春”非物质文化遗产年俗展、元宵节社火展演、元宵节戏曲周等活动。参加对口援疆十九省市非遗展,组织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非遗代表性项目参加疆内外展演和人文交流活动。广泛开展村晚、村超、村BA、广场舞等文体惠民活动。推出“沿着世遗游昌吉”“踏着古道游昌吉”等旅游精品线路,每个县市至少打造2条以上一日游、两日游精品线路。各县市积极培育申报景区文化内涵提升项目、旅游促“三交”典型案例各1个。申报全国精品线路1条、自治区精品线路2条。

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引导良性发展。持续开展国家、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奖补资金,持续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木垒县月亮地村、菜籽沟村、水磨沟村,奇台县腰站子村、张坝村、江布拉克村,吉木萨尔县小分子村、太平村、渭户村,阜康市山坡中心村、西树窝子村,昌吉市十三户村、阿什里村,呼图壁县幸福村、三工湖村、白杨河村,玛纳斯县八家户村、小海子村、红坑村等一批乡村旅游重点村,选树一批文体旅赋能乡村振兴典型案例和一批乡村文化旅游能人。支持木垒县申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昌吉市、阜康市、奇台县、玛纳斯县申报自治区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县。各县市以旅游城市的目标统筹区域各类资源,进一步优化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设施,开展全州旅游标识标牌建设管理攻坚行动,新建旅游标识牌185块。新建停车场14个、旅游厕所15座、充电桩70台、充电枪80个。

四是突出创建品牌,提升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星级农家乐、精品旅游民宿、农业观光休闲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示范点等评定工作,发展“农业+旅游”,不断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吃在昌吉”、“住在昌吉”、“购在昌吉”,培育昌吉州地方美食体系和品牌,提升旅游民宿和农家乐档次,完善“放心购”商品供销体系,持续推动“昌吉礼物”研发、评选和运营。引导和支持创办特色餐饮、特色农庄、特色民宿、特色观光、康养、休闲、采摘、娱乐、种养等风格各异的乡村旅游产品。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发具有昌吉特色的休闲食品、工艺品等旅游商品,拓展延伸乡村旅游产品链,促进乡村旅游消费,增加农牧民收入。持续打造“微笑新疆”服务品牌,指导创建自治区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3个。组织开展导游和讲解员大赛。开展文旅促销费主题活动,持续推广“小份菜”。抓好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培训,举办旅游从业人员培训班。以奖代补,积极培育3A级以上景区建立旅游志愿服务队伍。

五是依托乡村资源,错位互补发展。整合特色资源,精心培育一批富有特色、具有竞争力的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景区(点)、乡村旅游示范村和特色农庄、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基地。结合乡村振兴,加快实施乡村旅游提质升级。将乡村旅游重点村打造成为乡村旅游精品目的地。依托旅游风景道,打造一批如木垒县中国农业公园、吉木萨尔县南部山区、昌吉市田园水乡、呼图壁县丹霞地貌、玛纳斯县湿地风光等一批类型多样的乡村旅游风光带。对旅游民宿、农家乐、乡村旅游综合体等进行提质升级。提升菜籽沟艺术家村落、小分子画家村、幸福村葫芦园等乡村建设。2025年,每个县市提升1-2个全国、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全州旅游民宿达到800家、床位1.5万张,星级农家乐100家以上。

非常感谢您对昌吉州全域旅游发展的关心和关注!

                                      

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年6月3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联系人:桑国涛              电话:1808280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