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9月24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生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4日--9月29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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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危废贮存库项目 |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硫磺沟镇屯宝煤矿工业广场内 | 国能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矿业分公司 | 河南宏程矿业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一座占地54m²标准化危废贮存库,由两个集装箱组成,坐落于屯宝煤矿现有工业场地中部混凝土硬化场坪之上。其中18m²箱房:专门分区贮存废油漆桶、废铅酸蓄电池;36m²箱房:专门分区贮存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危废贮存库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建设,配套建设导流沟,收集池等防渗、防腐设施。两个集装箱分别配备防爆摄像头、防爆应急照明、防爆轴流风机、防爆照明装备、灭火器箱、防爆静电消除器球头等应急装备和物资。本项目总投资11.4万元,环保投资11.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 | 项目选址不占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其他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本项目位于昌吉回族自治州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65230120005),项目的建设符合自治区及昌吉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和废铅蓄电池电解液泄漏事故状态下挥发的硫酸雾,评价要求破损的废铅酸蓄电池采用耐酸、耐腐蚀塑料桶密闭存放,严禁敞放,避免硫酸雾挥发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³)要求,厂界内VOCs无组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排放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仅是危险废物的贮存库,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同时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高噪声设备昼间施工,夜间禁止作业,确需连续作业须报批;采用合理降噪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后,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相关要求建设,危废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本项目危废贮存库为一体化集装箱式,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地面、裙脚采用环氧树脂地坪漆防渗处理;配套收集池本体采用P8抗渗混凝土浇筑,面层涂刷环氧树脂地坪漆防渗;经采取措施后可有效隔绝地下水和土壤的污染途径。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应防范措施,按规范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机制有效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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