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9月18日我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五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994-235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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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新疆昌吉市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1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水库至泉子街灌区引输水工程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泉子街镇 | 吉木萨尔县水利管理站 | 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9.18 |
2 | 呼图壁县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外贸仓库及环保提升改造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呼图壁县呼图壁工业园化工新材料产业区 | 呼图壁县锐源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6.9.18 |
3 | 新疆天山飞马钢结构有限公司钢结构生产加工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昌吉市昌吉空港合作区 | 新疆天山飞马钢结构有限公司 | 新疆丝路之祥节能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2026.9.1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 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内容。 | |||||
附件:
1.吉木萨尔县吾塘沟水库至泉子街灌区引输水工程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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