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建议
对自治州第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工交财贸类49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26-06-11 11:42:00 来源: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潘斌代表:

您提出的工交财贸类4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擅自提速改装的市场监管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市场全链条监管。截至目前,全州共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159家、维修单位44家,市场销售品牌约30个。我局将电动自行车安全全链条整治列为为民办实事项目,成立工作专班,细化21项治理措施,实施清单式管理、责任化落实、监督式推进;将所有销售单位全部纳入质量监管智慧平台,对进货查验、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设置、日常风险管控等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实施信息化管理;累计抽查7个县市13家销售单位,排查问题25个并全部督促整改,完成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监督抽查14批次;出动监管人员770人次,检查销售单位421家(次),核查认证证书424个;通过专项执法和日常排查深挖违法线索,全州共查办电动自行车违法案件31起,罚没款20万余元。我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明确的任务清单、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推进工作,对全州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专项抽检,重点抽查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充电器、铅酸蓄电池、乘员头盔等配套产品;持续加大对销售、维修环节非法改装、拼装、加装等影响安全性能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数字化系统建设,对销售单位、登记上牌点、维修站点实行线上数字化管理,完善“一车一码”溯源机制;鼓励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及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同时督促外卖、快递企业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自查制度,建立健全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的审查档案,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督促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我局已对140家(次)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开展主体责任约谈,组织集中培训7次,在经营场所张贴告知承诺书400余份,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我局联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建立外卖企业、快递公司等第三方平台联合约谈和监管机制,督促平台严格落实车辆采购、登记、审核、上牌等管理责任,确保其保有的车辆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要求;要求外卖配送企业对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人员,严格按照最高时速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和路线;督促企业对车辆改装情况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加强对骑手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规范骑手通行、停放、充电等行为,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推动淘汰老旧、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

三是深化部门联合执法,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线索移交、案件移送机制,实现生产、销售、使用环节闭环监管。进一步健全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昌吉州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交警、便民警务站的作用,以“定点执勤+巡逻管控”的方式,将摩托车、电动车特别是外卖骑手整治工作纳入交通勤务重点,加强上下班高峰期车流量、人流量较大路口段的管控,重点管控餐饮配送重点时段和外卖配送重点路段;我局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销售、维修环节发现的非法改装车辆线索,配合交警依法查处劝导外卖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联合宣传、公安、社区等单位,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守法出行、安全出行“五进”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圈、进机关、进农村),通过面对面宣讲、张贴海报、发放资料、设置安全提示牌等方式普及安全知识;不定期深入外卖、快递企业,对企业资质、车辆管理、骑手安全管理等进行安全检查,定期组织民警和监管人员深入餐饮配送企业、外卖站点开展安全宣讲活动,通过播放交通事故案例视频、讲解违法危害及法规要求等方式,强化骑手安全意识;配合宣传部门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及典型交通事故的曝光警示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守法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的良好氛围。




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联系单位: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任志坚、胡新江 电话:13709945321、131099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