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2024-01-29 | |
文 号: | 昌州国资发〔2024〕10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关于加强监管企业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 |
各监管企业:
为加快推进内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效能,护航国企发展行稳致远,现就加强本级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强内审工作。
一是逐步补充加强内审力量,选优配齐内部审计人员,确保审计人员数量能够充分履行审计职责。二是健全党组织、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内部审计领导体制,实现内部审计日常管理程序化、规范化。三是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统筹谋划,对所属企业每三年内至少专项审计一次,力争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二、报送2024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请各监管企业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的原则,根据《昌吉州国资委监管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结合经营实际,聚焦薄弱环节,制定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审工作计划须报送州国资委考核监督科初审,经董事会研究定稿后于2月9日前将年度内审工作计划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委(附董事会纪要)。
三、加强外部监督问题整改跟踪问效。
为督促审计局及中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促进企业健全长效机制,要求各监管企业内审部门牵头组织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人,每季度末向我委报送审计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此项工作将作为考核指标纳入2024年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
请各监管企业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部门按工作要求有序推动各项内审工作,切实履行内部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好内部审计作用。
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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