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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杨咏梅同志任职国有监事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0-11-30 01:29:06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36/2021-00003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0-11-30
文  号: 昌州国资发(2020)4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同意杨咏梅同志任职国有监事的批复

关于同意杨咏梅同志任职国有监事的批复

中共昌吉州粮油购销(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建议调整昌粮集团国有监事的报告》

(昌梁集党字(2020)17号)已收悉。经州国资委党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杨咏梅同志担任昌粮集团监事会国有监事,秦海涛同志不再担任昌粮集团国有监事职务,请按有关程序办理。

特此批复。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