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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01-19 01:38:15 来源: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索 引 号: CJZ036/2021-000072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昌吉州国资委 发文日期: 2020-01-19
文  号: 昌州国资党发(2020)1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按照州党委组织部、州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我委已顺利完成了2019年度干部考核工作,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经党委研究决定,对下列优秀公务员、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一、优秀公务员

桑 娟

二、事业单位优秀工作人员

王冰杰 丁莉莉

三、先进工作者

马铁军 朱 婷(员额)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奋发有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新的贡献。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中共昌吉州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