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昌吉州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国企改革不断发展,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推进、重点突破,成效显著。回顾五年来昌吉州国资国企改革历程,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断增强,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对于推动基层实践发挥了引领作用和指导作用。现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工作推进及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改革任务落实。昌吉州国资委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区州党委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区及国有企业实际,研究出台“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为昌吉州国资国有企业做出示范指导作用,明确发展任务和目标。
州国资委紧紧围绕提高国有资产运营效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这一根本目标,在完善自治州国资国企发展“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组建了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昌吉州能源投资集团、昌吉州农业投资集团、昌吉州文化旅游投资集团和昌吉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五大集团公司,通过五大投资集团的组建,使昌吉州国资监管工作从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明确各集团公司发展方向和经营目标。
昌吉州国资委坚持从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优化昌吉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明确昌吉州国有经济“一个确保、两个优化、三个突出”的总体目标思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优化昌吉州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昌吉州国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方式;突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监管体制建设成效、突出国有公司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成效、突出国有经济在推进全州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昌吉州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绘制了脉络清晰的蓝图。
二、坚持不懈完善监管体系,不断提升国有经营性资产监管效能。国资国企监管工作一直作为我委的重点工作和长效工作,牢固树立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着力提升国资国企经济效益和增长质量。一是开展直对管企业资产状况、盈利能力摸底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委托中介机构国资国企资产情况进行审计,掌握国有资产分布、明确国有独享、共享及核销资产情况。二是强化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圈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指标和考核权重。与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三是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依法行权履职水平。相继出台了《昌吉州国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昌吉州国资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自治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备案办法》、《自治州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认定暂行办法》等文件并逐年修订,从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薪酬、考勤激励等方面强化监管,深入推进和完善财务预算管理,进一步推进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升了国资监管和服务的水平。四是深入各县市积极指导县(市)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县(市)国资监管机构、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办公室机构和人员全部到位运行。指导直管企业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结构。建立监事会、财务、审计、纪检四位一体的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强化对国有企业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管,不断提高监督管理能力,对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出安排部署。
三、推行经营性资产监管,有效实行资产收益。昌吉州国资委不断壮大国有经济实力,积极盘活国有资产,探索出了将州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开展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摸底登记、理顺产权、划转注入工作,将部分部分企业化运营的事业单位资产划转给国有企业,实行市场化经营,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的收益率,进一步盘活了存量资产,推进了国有资源优化配置。
四、积极探索推进混合所有制。2014年州国资委引导支持自治州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参股投资州域内的央企,创新地方企业与央企合作的新模式。如国投公司积极参与中石油在州域内的石油开发。推动直管企业昌粮集团、国投公司、园林宾馆等企业在兼并重组、项目投资、产业整合等方面积极引入民营资本和战略投资者。2015年州国资委以合作共赢为原则,鼓励直管企业与中央、外企和民营企业联合重组,吸引更多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在州国资委直管企业中组建了两家混合所有制企业。2017年为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园林宾馆公司化改制工作顺利开展,并成立了已常务副州长带队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多次开会讨论、修改、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全票通过进行公示。同时,州国资委还参与了新疆印象西域国际文化旅游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重组改革工作,积极推进了自治州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2018年根据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昌吉州国资委选择了两家直接监管企业的二级子公司进行企业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改革,目前改革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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