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鸿铭委员:
您提出的社会建设类46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州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对外开放的意见建议》、生态文明建设类2号《关于昌吉州州直机关单位公务用车逐步更新新能源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州直机关停车场对外开放
为充分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停车资源,最大限度缓解社会停车矛盾,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局将推进州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列为重点工作。在全面摸排基础上,按照“应开尽开、分批实施、安全有序”的总体目标,积极协调具备条件的单位分类制定开放方案,并持续跟踪落实。截至目前,州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部分因保密、安全、特殊业务等需要不适宜开放的单位外,其余符合条件的单位停车场已基本实现“应开尽开”。
(一)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您提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专题进行研究,明确责任人和办结时限。
2024年,我局办理自治州政协委员关于开放党政机关停车场的提案,对州直机关和昌吉市机关有院落可以停车的单位进行了逐一摸排,并与州公安部门研判后,逐一落实向社会开放9处单位停车场。今年根据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再次对州直机关所有具备院落停车条件的单位进行了摸排统计,共计梳理出28家单位。其中,因涉及保密、安防、特殊业务等单位,以及设施陈旧、内部狭小等客观条件限制,暂不适宜开放的单位共11家,其余17家单位(含前期已开放的9处)具备开放条件。我局安排专人实地考察,逐一与剩余单位沟通协调,确定开放时段,并推动全部落实到位。目前,17处停车场已全部实现周末节假日向社会开放,开放率100%,有效盘活了存量停车资源,缓解了周边居民停车压力。
(二)具体开放院落
一是2024年至今开放院落(9处):
全天候开放(3处):政务中心、文化新区、州市便民中心停车场,实行全天24小时向社会开放,最大化满足群众停车需求。
双休日、节假日开放(3处):州总工会、州供销社、州国资委,在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期间全部对外开放。
工作日开放(3处):州社保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管局停车场,在工作日特定时段向社会开放,兼顾单位办公与群众停车需要。
二是新增双休日、节假日开放(8处):红星东路州统计局院、州自然资源局、州水利局、州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州农业农村局(前院)、州纪委监委机关后院(警苑小区)、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共计约180车位,有效缓解周边商圈、老旧小区及办事群众的停车矛盾。
为保障开放工作有序长效,我局已统一制作并在各开放院落张贴了停车标识,明确开放时间。同时,将相关开放信息(包括具体位置、开放时段等)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感谢您对广大百姓停车难现状的关注,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踪已开放停车场的运行情况,在确保安全保密和单位正常办公秩序的前提下,努力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停车资源优化带来的便利。
二、关于州直机关逐步更新新能源车
近年来,传统燃油车带来的碳排放和运行成本问题日益突出。为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政发〔2022〕12号)要求,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我局将推广新能源汽车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关键抓手,在严格执行“乌昌石”地区新增更新车辆新能源占比不低于85%的基础上,自我加压,设定州本级“除无替代车型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新购置或租赁车辆100%新能源化”的更高标准。通过“购置+租赁”双轮驱动,同步推进充电配套设施建设,州直机关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比例显著提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超额完成。2025年以来,全州共更新配备公务用车313辆,其中新能源汽车275辆,占比达87.86%,超出自治区85%的要求2.86个百分点,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外,其余新购置及租赁车辆全部实现新能源化,执行率达到100%。
二是累计推广总量及占比稳步提升。截至目前,全州党政机关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97辆,其中购置297辆、租赁800辆,占全州公务用车总数的24.91%;州本级996辆公务用车中,新能源车131辆,占比13.15%,有效降低了公务出行燃油消耗和碳排放。
三是配套设施同步建设,基本满足充电需求。结合车辆更新进度,我局着力推动充电桩建设,全州机关集中办公区、独立院落等区域已建成786桩1087枪,基本可满足现有新能源公务用车的日常充电需求,有效缓解“里程焦虑”。
(二)下步工作
鉴于自治州机关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稳步推进,提案所提“逐步更新新能源车”的核心目标已基本达成。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成效,继续施行“购置+租赁”的方式,并指导各县市同步推进新能源化,持续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我州公务用车绿色发展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有力推动了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我们将继续接受政协委员和公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持续倡导绿色出行,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