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命名2021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县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决定
索 引 号: | CJZ047/2021-000028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昌吉州消防支队 | 发文日期: | 2021-10-27 |
文 号: | 新昌消〔2021〕154号 | 是否有效: | 是 |
名 称: |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命名2021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县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决定 |
昌吉回族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文件
新昌消〔2021〕154号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命名2021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县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决定
各县(市)消防救援大队:
为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救援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和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全区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不断推动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大力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经各县市相关单位创建、消防救援大队验收推荐,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综合评审,决定命名:昌吉市第十四小学(编号为新X254)、玛纳斯县消防救援大队(编号为新X255)为县(市)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
希望被命名为2021年度“昌吉回族自治州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的单位严格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的要求,积极倡导“全民消防”理念,不断丰富和创新消防科普教育内容和形式,大力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满足公众需求的社会化消防科普活动,不断扩大消防科普活动的覆盖面和辐射范围,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发挥积极作用。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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