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金融组织小知识 —典当篇
一、什么是典当行?
典当行是指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典当活动的企业法人,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未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典当行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名称中使用“典当”字样。
二、典当行资金从哪来?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股东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三、典当行禁止行为有哪些?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集资、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外投资;预扣当金利息;虚假开具或不开具当票、以合同代替当票、有当票无质(抵)押;出租、出借、倒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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