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涵盖2025年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见证科(信息档案科)联系 (地址: 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邮编831100,电话:0994-226784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区州党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加强落实主动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策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中心全面升级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页面设置了政务公开、交易信息、办事指南、通知公告、下载中心等子栏目,并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我中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多家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16条。其中: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类信息15条,部门动态类信息22条,政策解读14条 ,执行法规条例14条,通知公告类2条;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公告类信息9849条(其中建设工程4951条、交通工程536条、水利工程582条、政府采购1314条、产权交易416条、矿业权交易91条、土地交易187条、其他交易17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建立“统一受理、分类办理、限时答复、统一归档”"的工作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对于涉及多个科室的政府信息,建立协调机制,明确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确保信息准确、一致。三是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是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台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管理,定期对政府信息进行清理、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
2025年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与流程。一是明确责任分工,中心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面统筹协调工作;综合科(组织人事科)为信息公开归口管理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审核制度,进一步明晰交易项目信息发布审核审查流程,保证信息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三是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信息公开的相关资料进行及时归档,做到有据可查、全程留痕,以便于后续查阅与统计分析。全年未发生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申诉举报和重大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产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项目相关信息以及建设工程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并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部门领导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建立考核通报制度。主动接受昌吉州人民政府对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及时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对公开工作不到位内容的改进工作。
2.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需要向社会进行意见征集的,及时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积极主动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与建议。
3.把政务公开纳入我中心绩效考评体系,规范开展考核评估。
2025年,我中心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公众号及时宣传我州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以及便捷服务和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发布11期共31条信息,全年没有发生违反《条例》规定被追究责任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交易信息公开范围,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服务。二是明确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的信息公开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创新公开形式,综合运用多种政策解读手段,探索采用视频讲解、动画演示等更具吸引力与感染力的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无其他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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