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涵盖2024年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 (地址: 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邮编831100,电话:0994-226780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州党委、州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抓好职责分工和责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不断加强落实主动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策性文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中心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页面设置了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下载中心等子栏目,并对内容进行及时更新。
州政资中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多家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467条。其中: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类信息10条,昌吉州政务服务网公布政务服务类办事指南共发布94900万个(其中州直876个,县市10221个,乡镇15161个,村社区68642个);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公告类信息4557条(其中建设工程2921条、交通工程248条、水利工程438条、政府采购118条、产权交易144条、矿业权交易50条、土地交易84条、其他交易55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不断完善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法定程序,规范文书格式,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为方便群众通过网络申请信息公开,我中心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设置了营商环境投诉与意见专栏、在“吉速办”微信小程序中开通了昌吉州12345投诉建议模块。2024年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公开信息由撰写科室对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把关,然后由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对格式文字等进行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网站和新媒体管理人员权限,按照“谁上传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经中心分管领导和保密领导小组审查后方可发布。全年未发生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申诉举报和重大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与州人民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的维护工作。目前网站法定公开内容分为8个专栏:概况信息、政策解读、部门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告、政府采购、执行法规条例、产权交易、行政许可、对外办事结果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和公开签批流程,确保公开信息符合规范标准,坚决杜绝内容严重错别字、虚假或伪造内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的严肃性。2024年,我中心通过“吉速办”公众号及时宣传我州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以及便捷服务和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共发布48期共384条信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全年无上一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况,依条例提出处理建议0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州政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部分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宣传透明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一些信息未全面报道公开,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重点法规政策等宣传不够深入,有待进一步挖掘价值信息。二是政策解读方式单一,信息公开形式不够多元、解读政策文件以文本、图片等传统方式为主,信息接受度不高。
下一步,我中心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州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加强我中心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加强和各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对接,打造公共资源交易重点法规政策的系列信息公开,确保信息迅速、规范、立体化呈现。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强化解读互动回应,多采取视频、动漫、专家和媒体等解读形式,扩大信息覆盖面,增强信息接受度和政策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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