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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15 19:10:29 来源: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总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范,根据《关于做好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函[2023]544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现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 (地址: 昌吉市宁边西路231号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邮编831100,电话:0994-2267840)

(一)主动公开情况

州政资中心在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昌吉日报等多家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408条。其中: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公开文件类信息7条,昌吉州政务服务网公布政务服务类办事指南共发布101761个(其中州直730个,县市7757个,乡镇15929个,村社区77345个);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公告类信息3640条(其中建设工程2109条、交通工程160条、水利工程142条、政府采购726条、产权交易81条、矿业权交易18条、土地交易97条、农村产权81条、其他交易222条、非招标方式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9月22日收到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信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涉及“新疆昌吉和谐广场公寓商品房”项目涉及的政府信息应由昌吉市级行政机关公开,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已于2023年10月13日回函答复,并提供昌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中,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公开信息由撰写科室对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进行把关,然后由信息公开管理人员对格式文字等进行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一般信息经分管领导签字、重要信息经主要领导签字后公开,全年未发生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的申诉举报和重大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在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实现了与州人民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的维护工作。目前网站法定公开内容分为8个专栏:概况信息、政策解读、部门文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公告、政府采购、执行法规条例、产权交易、行政许可、对外办事结果公示。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部门领导、部门职能、内设机构目录中公开领导及各科室联系方式,接受公众对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州政资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内容还有待细化,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仍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升,有针对性的释疑解惑需要加强;三是政务新媒体传播效果有待加强,原创内容、政务服务等需要提升。

下一步,我中心将持续加强组织保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从抓解读覆盖面延伸至内容质量,推进政策的进一步传播、落地,有针对性的对政策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疑惑予以回应解答。三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抓好内容建设,提升原创水平,增强传播效果,利用政务新媒体强化热点回应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3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处理费用,特此报告。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