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
为深入推进昌吉州十件惠民实事“证照免提交”落地见效,进一步扩大我州电子证照应用范围,推动证照证明电子化、“用证”事项清单化,持续精简申请材料,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及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等文件要求,昌吉州自然资源局组织各县市自然资源局梳理了第三批“证照免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企业群众在办理清单内事项时,凡是能够提供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结婚证等相关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县市(园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按照《昌吉州第三批“证照免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执行(见附件)。
附件:《昌吉州第三批“证照免提交”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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