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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freemarker标签异常,请联系网站管理员]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是 | |
名 称: | 关于网民王女士留言反映“官方平台订菜未 配送”问题核查办理情况的报告 |
收到你单位转来的网民王女士向新疆广播电视台反映有关事宜(第1批第2件),昌吉州供销社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做出安排,及时对接核查,依法依规办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留言人反映问题
2022年8月27日,网民王女士(联系电话:15299637663)留言:王先生于8月24日在昌吉供销社微信服务平台订购蔬菜,至今未送,该平台电话无人接听,无法退钱。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昌吉供销社配送服务平台”是由昌吉市滨湖镇供销社、青湖蔬菜合作社开发运营。根据转办件提供的电话进行联系,接电话的是一名男士,是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和畅园社区桃园新城小区居民,于8月24日上午,通过“昌吉供销社配送平台”订购了36元1份的蔬菜包。由于订单较多,同时,受交通限行限制,王先生居住地又被列为高风险小区,工作人员无法配送,8月27日,在王先生拨打平台服务电话催促配送时,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配送,希望王先生能够申请取消订单。由于王先生等候时间过长,工作人员又没有作详细的解释工作,致使王先生无法接受取消订单的建议,在多次拨打电话无果的情况下,向新疆广播电视台进行了投诉。
三、协调办理情况
2022年8月28日晚23时许,昌吉州供销社接到由州党委办公室转来新疆广播电视台群众诉求转办件后,对王先生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由州供销社业务科室第一时间安排昌吉市供销社,通过电话分别与王先生和昌吉市滨湖镇供销社进行对接,经核实,王先生反映问题属实。在向王先生表达歉意的同时,经协商同意后,8月29日上午,服务平台向王先生做了退款处理。同时,市供销社工作人员前往滨湖镇供销社现场进行指导,督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
四、回访情况
8月29日上午,问题协调处理完毕后,昌吉州供销社和昌吉市供销社分别对王先生反映问题处理结果进行了回访,王先生对办理情况表示理解和满意。
联系人:吴锡瑞 昌吉州供销社综合业务科科长
联系电话:13709945600
中共昌吉州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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