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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条线“跨省通办”事项常见问题解答
发布日期:2023-11-21 18:10:17 来源: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

问题一: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答:1.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进行查询;2.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进行查询;3.关注并绑定“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4.拨打新疆12329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查询;5.前往住房公积金柜台或自助查询机查询。

问题二: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

答:1.下载“手机公积金”APP,进行查询;2.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搜索“全国住房公积金”,进行查询;3.关注并绑定“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4.拨打新疆 12329 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进行查询;5.前往住房公积金柜台或自助查询机查询。

问题三:前往政务大厅柜台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已还贷款额、贷款余额需要什么材料?

答:查询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问题一:办理异地贷款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答:缴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问题二: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需要费用吗?

答:不需要任何费用。

问题三: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必须前往政务大厅办理吗?

答:否,缴存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自行下载打印缴存使用证明,也可前往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跨省通办’服务窗口申请办理。

 

三、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一: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问题二:“退休后单位返聘可以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

问题三:退休后居住在外地,如何办理提取业务?

答: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办理,或前往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交业务申请。

 

四、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

问题一:哪些单位可以登记开户?

答: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问题二:新设立的单位多久可以登记开户?

答:即刻办理。

问题三:单位登记开户缴存比例如何选择?

答: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最高不高于12%,由缴存单位决定,且同一单位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应一致。

问题四:单位登记开户缴存基数如何确立?

答: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2.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中心当年最低缴存基数,不得高于本中心当年最高缴存基数;3.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进行核定。

问题五:住房公积金单位登记开户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3.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

问题一:职工个人信息发生变动,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手机号码变更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提出申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变更只能通过柜面操作办理。

问题二:我的名字在公积金系统中错了一个字,能在“手机公积金”APP 上办理变更吗? 

答:不能,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变更只能通过柜面经操作办理。

问题三:缴存人信息变更提供什么资料?

答:1.信息变更证明材料;

2.职工身份证;

3.经办人身份证。

 

六、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信息变更

问题一:缴存单位信息变动,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答:单位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到授权经办柜台或公积金柜台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二:单位已签署托收协议,信息变更后需要重新签订吗?

答:应重新签订协议。

问题三:缴存单位信息变更提供什么资料?

答:1.涉及单位信息变更事项的相关证明文件;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3.根据中心要求提供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七、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一:提取申请人应提供哪家银行的银行卡?

答:提取申请人应提供【中行、农行、工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问题二:提取申请人应提供哪家银行的银行卡?

答:提取申请人应提供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问题三:购买什么类型的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购买本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或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购房人为提取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经房产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契税完税凭证或其他有效购房证明材料。

2.购买异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或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3)购房人为提取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合同备案证明;

(5)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增值税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购买本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3)购房人为提取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契税完税凭证;

(5)房屋买卖合同或契约;

(6)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4.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3)购房人为提取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契税完税凭证;

(5)房屋买卖合同或契约;

(6)交易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

5.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3)购房人为提取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

(5)购房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6.购买拍卖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建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3)购房人为提取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4)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5)契税完税凭证;

(6)不动产权证。

问题四: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

1.购买本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若牵涉夫妻双方,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3)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4)契税完税凭证;(5)无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需提供开发商出具的售房账户证明。

2.购买异地新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若牵涉夫妻双方,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网签合同备案证明;(4)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增值税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5)购房地开发商出具的售房账户证明。

3.购买本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原件;(2)若牵涉夫妻双方,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3)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4)契税完税凭证;(5)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提取夫妻双方账户的,夫妻双方银行卡均要携带】【工、农、中、建、交借记卡】。 

4.购买异地再交易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2)若牵涉夫妻双方,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3)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4)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房产买卖合同》;(5)契税完税凭证;(6)提取申请人银行借记卡【提取夫妻双方账户的,夫妻双方银行卡均要携带】【工、农、中、建、交借记卡】;(7)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指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盖章的《房产买卖合同》(网签合同)、房屋调档资料或包含出让方、受让方、房屋地址、成交金额、成交日期等信息的证明】。

5.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职工购买乌鲁木齐行政区域内拆迁安置房的,办理提取业务前,拆迁部门须先到中心办理转账账户备案审核。单位备案提供:拆迁账户证明【拆迁账户证明应包含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信用代码(法人证书号)、单位收款账号、开户行、行号、法人姓名、法人联系电话、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联系电话】备案后,职工办理所需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2)若牵涉夫妻双方,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3)《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或《征迁补偿协议》)。

6.购买拍卖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资料:(1)提取人身份证;(2)若牵涉夫妻双方,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3)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4)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5)契税完税凭证;(6)提取人银行卡【工行、中行、农行、建行、交行借记卡(储蓄卡)】。

问题五:何时可以申请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1.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自购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可申请2.购买再交易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之日起可申请。3.购买拍卖住房,自取得拍卖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可申请。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协议)之日起可申请。5.提取有效期限原则上为上述购房可申请之日起1年内,最长不得超过5年。

问题六: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款项打入谁的账户?

答:1购买新建住房,转入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2购买再交易住房,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中;3购买拍卖住房,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中;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转入申请人银行账户中。

 

八、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问题一:职工贷款结清后,哪里开具全部还清证明?

答:“手机公积金”开具。

问题二:职工想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答: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或贷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柜台开具。

 

九、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一:如何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1.贷款职工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APP 线上开具;2.贷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柜台线下办理。

问题二: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有违约金?

答:没有。

问题三:夫妻双方办理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答: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

3.还款银行卡原件。

问题四:如何用银行账户余额结清贷款?

答:1.本人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上传头像及身份证;2.柜台办理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还款银行卡原件。

 

十、住房公积金汇缴

问题一:住房公积金汇缴指的是什么?

答:指单位为其所属职工代扣及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业务。

问题二:住房公积金汇缴应符合什么规定?

答:1.汇缴核定应逐月进行。

2.进行汇缴核定前,应先完成在途人员变更业务。

3.如存在已核定完成但未完成资金分配的,应先完成资金分配。

4.汇缴涉及的人数、金额、比例等数据勾稽关系应正确。

5.签订资金托收协议的缴存单位应在约定日期前完成汇缴核定及缴款操作。

问题三:汇缴核定业务的办理渠道有哪些?

答:汇缴核定业务可通过互联网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单位经办人“手机公积金”APP、公积金柜台办理。

问题四:汇缴核定完成后,缴存单位如何完成资金划转?

答:可通过支票、现金、网银汇款等方式向管理中心归集专户自主缴款,也可委托银行以代扣代收方式向管理中心归集专户缴款;单位也可通过单位网厅“缴款”功能直接结算。

 

十一、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一: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什么要求?

答:提前部分清偿购房贷款的,可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申请次数每年不超过一次,两次提取间隔为一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需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总额。

问题二:提前部分偿还本中心及自治区以内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提取人身份证;2.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问题三:提前部分偿还自治区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为借款人配偶的,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3.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

4.30日内的贷款余额对账单或借款人近一个月内的个人征信报告;

5.银行账户证明或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十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一: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1.申请人及配偶不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无自有住房,且仅限就一套租住的住房申请提取,租房提取房屋为非夫妻关系的两人及两人以上合租同一套住房的,只允许其中一人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问题二:租房提取可以提多少钱?

答:根据各中心发布的租房标准提取。

问题三:租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提取人身份证;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3.婚姻关系证明(若涉及夫妻双方,配偶另需提供身份证);

4.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缴存地的无房证明(若涉及夫妻双方,配偶也需提供)。

 

十三、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题一: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答:1.身份证明材料;

2.提取人银行卡【中行、农行、工行或各中心要求的其他银行一类储蓄卡】;

3.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退休文件。

问题二:退休后单位返聘可以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

问题三:退休后居住在外地,如何办理提取业务?

答:可以通过手机应用商店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办理,或前往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跨省通办”窗口提交业务申请。


来源: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策解读主体:

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政策解读责任人:

日常解读人:李东(综合业务科科长)0994-2517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