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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0 11:11:20 来源: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州相关文件精神,昌吉州医疗保障局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所统计数据自2025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区、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紧扣中央及区、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实践,持续提升公开实效,为昌吉州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认真做好医保领域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网站管理要求,通过昌吉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制和公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截至1231日,通过政府网站在医疗保障领域公开信息74条。

(二)高效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昌吉州医保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健全工作制度,按要求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全面畅通传真受理、互联网受理等渠道,为公众提供多种方式便捷的依申请服务。全年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扎实推进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我局共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完整公开。落实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标注政策公开的时间和文件有效期。对完善昌吉州医疗保障政策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等方式广泛吸纳公众智慧,提升决策科学性。在公开过程中严把“三审三校”审查。从流程上规范审核把关,做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医疗保障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

(四)提升公开平台建设质效。我局门户网站按照州政府统一要求规范设置,并由专员及时维护。基础版块为政策解读、部门文件、执行法规条例、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专栏,相关政策规定和信息更新均在平台及时发布。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强化目标考核,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大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全年未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未因政务公开被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0

1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圆满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但对照新形势下群众新需求、百姓新期待,仍存在政策解读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州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202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真实可靠。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有效运用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方便群众全面、高效地理解政策措施。三是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聚焦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关注度高、涉及公共利益广等政府信息,加强宣传普及,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昌吉州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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