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吉州2025年度拟新增第二批医疗保险“互联网+”医院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的通知》(医保发〔2025〕14号)要求,依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8〕25号),经现场评估勘验,全州拟新增2025年第二批医疗保险“互联网+”医院1家,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共1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拨打监督投诉电话:0994-2288160。
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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