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阜康市参保人秦某违规享受医保待遇转卖药品谋利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4-05-10 10:19:39 来源:昌吉州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阜康市参保职工某,虚假办理糖尿病慢性病门诊待遇资格,并利用自己和他人慢病待遇开具慢病药品后转卖谋利,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946.85元。

阜康市医保局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昌吉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1.终止参保人秦某糖尿病慢性病门诊待遇资格,追回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6946.85元。2.对阜康市人民医院低指征收住院、超量开药、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予以: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限15日内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通报批评;支付违约金2万元。3.对阜康市人民医院医师李某超量开药、超长处方开药问题予以:约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警告。案件移交纪委、卫健部门。

      2024年4月,秦某因犯诈骗罪,被阜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