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载“互联网+医疗服务”申请表、现场评估表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45号)文件精神和昌吉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要求,凡符合“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自愿与昌吉州医疗保障局签订协议,可下载申请表,准备相应的资料,提交至各县市医保经办中心办事大厅进行初审,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后续评估工作。
附件1:“互联网+医疗服务”申请表
附件2:“互联网+医疗服务”现场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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